|
引用:“昨晚,本人听说村里的一老人过世了,本是一件悲哀一件事情。但石码的奸商们更让人悲痛、气喷。让死人再来一次选择,要不还要在人间受“气”!在石码老人过世后家人在购棺材时,必须到火葬场指定的“专卖店”购买棺木。要不如有没有找对买家将是一件“不孝”之举。即使老人送上火葬场,也不能办理火化。也得必须将重新去火葬场“棺材专卖店”去购买棺材,再凭购买收据火葬场才能接收火化。请问奸商们你们的良心何在?国家的法律有这垄断的行文规定吗?我不清楚其他地方的是否一样,但我相信这样的事情我定会一直关注下去,而且我将尽我微溥之身去试不公的世间怪事,即便我是个外来媳妇也将进行到底!石码的领导们!难道就没有一个真正为石码人民服务的公仆吗?可悲! ”
有无黑恶势力的原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