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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另结新欢 台一男子伤前妻不治遭判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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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8 10: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月8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男子陈丁杞不满前妻刘素文另结新欢,并与对方深夜同游,2010年12月底搬瓦斯桶至前妻卧室外点燃,将她推入房内床上,持水果刀猛刺左腹及手部,经家属送医后伤势过重不治,台南地检署7日依杀人罪嫌建请台南地院量处有期刑徒13年。


  据检警调查,陈丁杞(53岁,高雄市人)与刘素文虽已离异12年多,仍同居在前妻姊姊台南市东门路住处,未料日前他见前妻另结新欢,萌生杀意。

  检方指出,2010年12月23日清晨6时许,陈姓男子带水果刀并搬20公斤瓦斯桶至前妻2楼卧室外,打开瓦斯点燃,迫使她将反锁的房门打开灭火,他顺势将对方推入房内床上,边喊“我要杀死你后再自杀”,边持水果刀猛刺其左腹及手部各一刀,致使前妻失血性休克、腹部重创。家属合力将陈所持水果刀抢下,并将刘素文送医,仍告不治,陈嫌被逮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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