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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检察院和水务局联手保水利建设工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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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1 09: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重点水利建设行政主管机关的职能作用,积极预防水利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平远县检察院和县水务局在本年度大兴水利之年,联手在高峰滩灌区加固改造工程及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中共同开展专项预防职务犯罪。

  据了解,高峰滩灌区加固改造工程及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总投资7005万元。该县检察机关坚持对工程招投标等环节进行监督,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和《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采取有效措施促使水利建设市场公正、公平、公开运行,防止暗箱操作、权钱交易。对材料采购进行严密监督,防止施工过程中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现象的发生,避免工程质量存在隐患。对质量监理、工程审计工作进行监督,促使有关部门依法、公正实施监理和审计。对工程资金的拨付、使用和征地拆迁等工作进行监督,防止利用职权进行贪污、挪用。督促、检查、落实工程承包、工程廉政合同“双签”制度,确保“工程优质、干部廉洁、资金安全”的目标。

    (朱双玲 林永升 危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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