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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旁听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在明年1月13日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上将设立30个旁听席。接受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10年12月23日至2011年1月4日。
凡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市公民,或持有梅州市暂住证在本市工作、居住的中国公民,或在本市投资、工作的港澳台同胞、外籍人士,均可报名申请旁听。但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者除外。市人大委托市总工会、市妇联、市老干局、市委党校、市青联、市工商联、市科协、市个体劳协、市侨联、市残联、市台联、市文联、嘉应学院、东山中学、梅县人大、梅江区人大等单位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旁听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士,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暂住证及其他有效证件于规定的时间内到上述单位报名申请旁听。
(任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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