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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积极创建“全国矿产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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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6 13: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国土资源部开展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中,蕉岭县是广东省唯一被列入 “矿产主导型国土资源节约集约”试点县,该县以节约集约为主线,以推进资源整合为突破口,扎实开展“全国矿产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该县矿产资源有主要锰、铁、大理石、石灰石、花岗石等23种,其中水泥用灰岩较为丰富,储量约23.5亿吨。当前开采的矿产有石灰石、大理石、建筑用花岗石、钾长石和水泥用粘土等5种。该县以石灰石资源为依托,建成了塔牌、油坑、皇马三大水泥生产企业集团,去年水泥企业产值占据全县工业总产值的半壁江山,是该县工业的支柱产业。该县围绕梅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粤东水泥生产基地”的发展战略,以“资源利用集约化、勘查开发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关闭矿山生态化、巡查监察常态化”为目标,建立起了政府主导,国土资源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共同推进的机制,促进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全力打造“节约集约工程”。

  科学规划。按照“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该县科学编制《蕉岭县矿产资源规划》。聘请地质专业部门专家在对全县优势矿产水泥用灰岩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水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了《水泥用灰岩资源利用专项规划》,加强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严格按规划合理设置探矿权和采矿权,严格按规划编制整合方案,综合科学利用矿产资源,解决原有持证矿山布局不合理问题。

  加强执法监察。该县坚决打击取缔无证非法采矿,2008 年开始抽调县国土资源、公安、林业、水利、环保、工商等单位人员专门成立县矿产资源整治办,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巡查和督查。两年多来共取缔了150 多个无证非法矿点。建立了镇级矿山巡查队,坚持每周不少于两次巡查监控,杜绝了关闭矿山“死灰复燃”和有效遏制无证非法采矿行为的发生。坚决停产整顿违法违规矿山,对证照不齐、超层越界、台阶不规范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山进行停产整顿。

  推进资源整合。该县对辖区内3个水泥用灰岩矿区进行了矿产资源整合,矿山数由14家整合为6家,其中205 国道蕉岭县长隆水泥用灰岩矿区被列为国土资源部重点整合矿区,作为“广东省示范整合矿区”通过了部级验收。通过整合,矿区的矿产资源得到集约利用,取得了显著成效,生产规模从278 万吨/年提高到480万吨/年,实现了规模开采集约经营,资源利用率由约50%提高到90%以上。推进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强化矿产储量基础工作。加强对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加大对采矿企业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超层越界、乱挖滥采等破坏生态与浪费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充分利用低品位的矿石,加强质量监控。注重对矿业开发市场的引导,鼓励企业积极摸索与积累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促进规范开发、集约经营。

  该县以指标和制度建设为载体,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工作效果。对照五个方面的考核项目,包括20 个考核指标的标准,加强对矿产资源的管理,落实工作任务,确保五大项目全面考核过关。通过试点,探索建立和完善了推进创建活动的基本制度和工作机制。如建立和完善首问责任、服务承诺、督办落实、信息收集、限时办结、矿政许可实行集体会审和打击非法经营矿山联席会议等制度,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推进。(欣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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