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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公园耍双截棍被警察没收 做法是否合适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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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5 14: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4日下午,追访记者联系到了双截棍爱好者张联。他说,23日下午4时许,他和几位朋友共7人在人民公园练习双截棍,没耍两下时,突然一名男子开着一辆巡逻车过来,呵斥他们离开。
  “我急忙上前解释,可他说‘我就不让你们在这儿练’。还没说几句,他突然伸手夺双截棍,我抓得紧,他没抢走,手指还被夹了一下。”张联说,此后,该男子就开始打电话,“这时候围观者看不惯,围上来跟这个男子说理,我们看练不成了,就收拾东西离开。”
  张联说,他们在这里练习已有两年时间,来的都是双截棍爱好者,基本是一些在校大学生,每逢周六下午在一起交流切磋,“练习的时候,我们都非常小心,专门选在一片行人不多的空地上,看到过路的人都会提醒避让,从来没碰住过人”。
  “我从西门离开,正准备坐公交车时,朋友小张打来电话,说被警察抓走了。我找到人民公园派出所,民警看到我的背包,一把夺过来打开,把里面的双截棍全部拿走,我们3个人一共被收了12根。”张联说。
  用于体育锻炼的双截棍,
  警方有权没收吗?
  据张联讲,与他一同来练习的小张、小王在晚上9点多被父母领走,他直到晚上11点才被派出所放走。
  另一位双截棍爱好者小张说,当天下午,他和小王在公园东门口,被5个民警拦住,随后就被带到了人民公园派出所。
  “在派出所,民警轮流批评我们,说我们在公共场所玩危险运动,违法了,而且不服从管理处郭庆主任管理,还把他的手弄伤。”小张说,“民警说,‘关你们三五年很正常’,我们很害怕,任凭怎么解释,他们就是不让我们走,还打电话通知了我们的家长和辅导员。”
  后来,民警让他们写检查,大致内容是“我们不应当在公共场合玩双截棍,还不服从管理,与公园管理人员发生争执,将对方的手弄伤,过错全在我们”,并保证“今后再也不来人民公园练习双截棍”。
  “离开时,我们问警察,双截棍是网上买的,为了健身,想不通为啥要没收,但民警说‘收就收了,哪有那么多为什么’。”张联说,双截棍有木头的,钢管的,橡胶的等,属于体育器材,不属于管制物品,“这件事,我们很窝心,一直想不通”!
  对几名双截棍爱好者的说法,昨日下午,此事目击者薛令福在受访时予以证实。
  据他讲,23日下午事发前,几个年轻人在广场上玩双截棍,根本没影响到别人。“公园本身就是公众活动、锻炼的地方,玩双截棍也没啥不合适。作为公园管理人员这样做不合适。”薛先生说。
  说法
  有危险才没收
  已处理完毕,没啥可说
  昨日下午,记者拨通了人民公园管理处办公室的电话,一名女工作人员向郭庆了解情况后转达说:“这事派出所已经处理了,有啥问题,你们问派出所吧。”对“当面采访郭庆”的请求,该工作人员请示后表示:“郭主任不在公园,也不方便。”
  昨晚,人民公园派出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事发前,他们接到了游客报警,称有几个耍双截棍的年轻人打伤了人。随后,他们赶到进行处理。该负责人称,公园管理处主任郭庆在与几个年轻人争夺双截棍过程中,手指被夹伤。
  “双截棍外边是铁的,具有危险性,我们要不没收,伤着游客咋办?”对记者提出的双截棍属不属于警方管制物品、可不可以没收的疑问,上述负责人没有明确回答,只是一再强调双截棍“具有危险性”。
  该负责人表示,在他们的调解下,目前当事双方已达成和解,互不追究责任,“没有啥可以再说的了”。
  邀您互动:
  没收双截棍,合不合适?
  双截棍属不属于管制刀具,此话题在网上也引发了网友的热烈讨论。有网友说,双截棍不属于管制刀具,警方不应该没收;另有网友针锋相对地指出:如果使用双截棍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那么警方还能不收缴吗?郑州市人民公园派出所没收投诉人用于健身的双截棍,是否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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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6 00:04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垃圾不告他.带上你们那么多个大学生证件,跑市政府那闹哈,要求见市长给个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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