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前期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成果,继续落实机构依法办学的各项要求,切实促进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工作有序发展,市教育局于9月22日上午在五楼会议室召开了2023年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行为工作部署会。
会上,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负责人汤丽媛同志宣读了《关于批准兴宁市根据地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5所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的决定》,副局长曾洪生同志为本批成功办证机构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汤丽媛同志对前期校外培训机构的办证情况进行了阶段性总结,并再次强调了机构在办学条件、资金监管等方面不能有侥幸心理,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真正做到依法依规办学。陈玉辉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发的《校外培训机构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进行了剖析解读,向全体机构举办者传述了本办法将由2023年10月15日开始正式实施,届时依法办学者得到保护,违规办学者受到相应的处罚。
最后,曾洪生副局长进行总结发言,强调教育是一份良心事业,是久久为功的事业,机构举办者要根据自身特点,发挥专长,努力把机构举办成特色且让群众满意的校外学校。同时,也向各举办者提出了校外培训机构依法规范办学是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必须要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决策部署的要求,大家加强协作、共同努力,推动校外培训机构依法规范办学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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