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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关于反映“城中村建房的”问题来信已收悉,我局立即进行全面调查核处,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信访人反映的建房地点位于宁新街道办事处城南居委刘屋,该地属城中村,地块为村民自留地。为解决住房困难,改善居住条件,该村村民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进行施工建设,自建自住。针对你反映的问题,我局城监大队已协调宁新街道办事处进行处理。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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