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呈中央纪委检查委员会 监察部 舒局长 副本 递呈广东省及梅州纪委员 主旨:兴宁市叶塘镇镇干部黄映香等6人,因济广高速用地征收土地殴打村民强迫无偿没收土地事由。 事由说明:发生时间 2013年8月6日11点40分 地点:本镇河西村护祠围河坝里河堤上 镇干部共同参与人员:黄映香 女 、 彭志光 男 (另外两个不知道名字),村干部潘建英 女、张小玲 女 共6人。 以下简称政府官员等。 爱害者:张雪枚
女 五十三岁,以下简称村民 经过说明:当天上午11点30分,村民向村干部潘建英探询今年3月份济广高速征收村民的晒谷场土地款何时发放呢? 潘建英回答说:“应该已经发了” 我(本村民):“我们家的现在在哪里?” 镇干部(黄映香)马上接话说:“都去你(村民)家好几次,怎么都不说” 我(本村民):“我从外地回家已1个月了,也没有政府官员来过我家,什么时候来的呢? 这时政府官员(黄映香)回应:“山林土地是国家的,到时候全部没收,一分钱也不给你(村民)。” 村民即回答说:“山林土地是国家的,但是分田到户给农民,并且这个是祖辈留下来的,我们有权保护这块地。” 这个时候政府官员(黄映香)听后语气更加恶劣:“到时候就没收你(村民)家的,一分钱不给你(村民),看你有什么本事,就试给你看一下。” 我(村民)立即回答说:“国家建高速用地,征收土地都有照章补偿发给村民,你们(政府官员)是清楚,为何作为一个镇干部就有权利要没收村民的征地补偿款,你(政府官员)有什么根据吗?” 政府官员(黄映香)听后就用茶水向我(村民)泼来,我随手用伞遮挡,因为当时太阳烈日,我(村民)撑着阳伞,这个时候政府官员(黄映香)抓我(村民)头发,潘建英按住我(村民)的左手,彭志光按住我(村民)的右手,他们三人合力把我(村民)打倒在地,黄映香双膝盖压住我(村民)的肚子,双拳头打我(村民)的脸,我(村民)无力反抗,只能任由他们三人(黄映香、潘建英、彭志光)等打我(村民),另外3个人在旁观看,也没有上前阻止,直到快把我打晕过去才放手,并用脚踢我几下才离去。 事后我(村民)回家,把经过告诉老公刘桂全,于是我老公立马打电话向镇政府反应此事,他们表示下午要来我家了解并处理,我们就傻等到下午3点皆没有人来,又打电话到镇政府,他们说要给领导汇报后给我们答复。怕他们要来,我(村民)不便行走,隐着伤痛直到到次日早上二老带着6岁孙子搭车到兴宁市人民医院诊治,医生让住院,因缺人照顾,只好诊治后由老公带我回家,还有一项检查因这医院没有设备,要去梅州黄塘医院才有,但因行动不方便,至今未去。 此事到了8月9日,事隔4天,镇政府都不闻不问,我家儿女于是请假从外地回到老家要去镇镇府找领导看看这个事情究竟是要怎么样处理,去到政府,镇长开始说不知道,不处理,后来经过艰难交涉他说让派出所处理。叶塘派出所副所长李勇强让我们做了笔录,说这个是小事不需要法医验伤就会很快处理。让我们签了一份无需验伤的笔录约好双方在8月13日下午3点到派出所调解室进行处理。我们如约而至,但是对方没有来,连派出所长也不知道他们不来,在那个情形下,派出所所长也说很无奈,没有他们的权力大,没有办法处理。我(村民)及全家感到非常的无奈,小民等已到忍无可忍的地步提书呈报。 有关济广济高速兴建征收土地事情,村民等都不了解补偿金的依据标准,没有公文、法规就强逼农民接受同意,导至产生许多纠纷主暴力事件,恳请君部派员下来调查了解,以保障农民权益,树立政府廉政爱民的和谐政风。 谨此 呈报 敬祝 君安 兴宁市叶塘镇河西村村民 张雪枚 敬上 2013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