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余皓 实习生余靖瑶 程婷婷)被打倒在地后,惨遭路过货车碾压致死。昨日,洪山一家娱乐城保安人员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武汉中院受审。
据指控,1996年12月11日晚11时许,张某到洪山区卓刀泉北路一家娱乐城员工宿舍找一名女工,娱乐城负责人以深夜打扰为由拒绝,发生争执。娱乐城保安唐某、宋某及清洁工徐某闻讯赶来,3人持木棒、橡胶警棍追撵、殴打张某倒地。不幸的是,唐某等3人离开后,倒地的张某被大货车碾压致死。
检察机关认为,唐某等3人殴打张某倒地后又置其身处危险境遇而不顾,导致他被车碾压致死,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责。但该案辩护律师表示,张某死亡事件,早在16年由公安机关按交通肇事处理,肇事司机已承担处罚赔偿责任,“同一案件不能有两种处理结果”,而3名被告人表示,确实有殴打之错,但不应承担死亡之责。该案未当庭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