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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医生为试单位监控效果“盗窃” 险丢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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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4 14: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防城港3月4日电(林昱钢 骆巧瑜 林浩) 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一卫生院医生,一直认为院内安保存在严重的漏洞,但苦于“投诉”无门,为引起领导和同事的重视,也试一下监控效果,他趁着酒醉自导自演了一出“盗窃”的闹剧,结果险些丢掉公职。3月4日,上思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

  该医生姓韦,在他的眼中,负责卫生院药房收费的工作人员不够谨慎规范,他们的“失职”导致院里接连失窃。尽管随后安装了完善的监控系统,但他仍然充满质疑,韦某觉得这些摄像头不过是“吓唬”人的玩意,真正起作用的还得靠严格的管理制度。

  2012年6月7日下午,负责值班的韦某出外应酬回到卫生院后,路过卫生院一楼药房门口时,看到药房没人。借着酒劲,他脑子里突然蹦出了个念头:何不开个“玩笑”,既给收费人员个教训,也能试一下监控的效果。

  随后,韦某进入药房,打开存钱柜从中拿走了710元。由于酒后犯困,韦某把钱放到自己办公室的抽屉后便上二楼宿舍睡觉了。第二天,清醒后的韦某,自知玩笑开得不合时宜,又悄悄把钱放回了药房的存钱柜里。然而,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就在他把钱“拿”走的一个小时后,另外一个值班人员便发现了医药费失窃,并迅速将情况向院长汇报,就近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民警接案后,根据监控摄像头拍摄的信息,将目标锁定为韦某。此时,慌了神的韦某这意识到自己“摊上大事儿了”,选择了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韦某辩称其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只是“开玩笑”不应构成盗窃罪。但综合整个案情,韦某将卫生院收费款盗走后实际上已经取得了控制权,已构成犯罪既遂,之后其又将窃取的收费款返还的行为仅是其处理账款的方式,并不影响对犯罪既遂的认定。鉴于韦某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已归还全部账款,未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同时,性格内向、社交简单、待人和善的韦某此前并无犯罪前科,此次出现偏差实为法制意识淡薄所致。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

  “我知道我的行为是错的,这个玩笑开得太大了。”在第一时间获知判决结果后的韦某依然心有余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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