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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将不得售卖散装食品 消费者担心食品受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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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6 12: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修订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即将于4月1日开始施行,北京市工商局依据《条例》起草了《北京市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三个配套规范,昨日起开始在官网上征求意见。根据配套规范中《北京市业态分类食品流通许可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的规定,网店等“无店铺销售业态”将不允许经营散装食品。
  规定:无店铺禁卖散装食品
  在《北京市业态分类食品流通许可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无店铺销售业态不得经营散装食品”。征求意见稿对无店铺销售进行了界定,“无店铺销售是指经营者不通过店铺销售,由食品经营者通过互联网、邮政、电视、电话、自动售货机等方式的食品销售活动,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业态。”
  根据征集意见稿的要求,利用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在网店主页的明显位置公示经营者名称、联系方式、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性网站备案登记号等身份信息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号。此外,应当在销售前以适当方式明确告知消费者食品标签上的内容。
  网店:多数信息标注不完整
  事实上,有很多年轻人喜欢在网店够买食品,一些散装食品很受欢迎。记者昨日登录淘宝网,以“散装”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出现22万多个相关产品,其中绝大多数都是食品。热门品类有饼干、巧克力、糖果、坚果等。
  在一家主要销售糖果的网店里,仅散装大白兔奶糖一种商品最近一个月就有2847笔成交记录。在商品介绍里,卖家明确告知“我们是按斤两称重的哦!”同时,卖家把该商品的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厂名、厂址、配料表等信息进行了明示。但记者发现,很多卖家只简单标注一两项内容,甚至完全空白。
  消费者:担心食品受到污染
  市民张女士是个网购零食的忠实爱好者,前不久在网上买了一大包零食,收到后用自己家的秤称了一下,结果让她大吃一惊。“一斤巴达木少了一两半,两斤香蕉片也差半两,”最让张女士没法接受的是,快递送来的箱子已经有些破损,“装饼干的袋子已经破了,饼干屑撒得箱子里到处都是。”不少买家担心食品破碎后被细菌污染,有人认为,网购买散装食品完全是拼运气,“如果味道好、分量足、包装也完整,那真是抽到上上签了。”
  记者在查阅买家评价后发现,包装问题是网购散装食品的主要风险之一。尽管卖家们基本都承诺发货前会尽可能保证包装完整,但也承认运输过程中难保万无一失。
  其他规定
  ●食品经营场所应距离开放式厕所(包括倒粪池、化粪池)、污水池、垃圾场(站)等污染物较为集中的有碍食品卫生的场所直线距离25米以上。
  ●商场超市经营散装熟食的,应当配备具有加热或冷藏功能的密闭式立体售卖熟食柜,设可开合的取物窗(门),配备专用工具及容器夹取及售卖,确保食品不能被消费者直接触及。
  ●直接入口食品现场制售场所应距离非直接入口的畜禽产品、水产品加工销售场所5米以上。(记者 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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