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查看: 157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镇府调处办主任调解纠纷:谁发工资 我就听谁的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12/20 09: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啪!”一声拍桌子的响声,紧接着是一句“你讲话不要这么冲动”——这是12月4日上午发生在广东仁化县扶溪镇政府山林纠纷调处办公室的一幕。
  拍桌子说话者为该办主任李某瑞,对面是该镇长坑村上蕉坪村小组村民谭作金。这天,谭作金找到李某瑞询问自己与村小组其他成员之间几起山林纠纷的处理情况。谈了约一刻钟后,双方便发生了争吵。原因是谭作金说了一句“有钱给你的就处理,没给你钱就不处理”,李修瑞认为谭的话是对他的诽谤。
  与村里的大部分村民一样,现年43岁的谭作金靠经营山林维生。2003年起,谭作金先后卷入5起山林纠纷之中:2003年,围绕位于大芒窝的山林,他同长坑村长坑村小组村民谭某财等发生纠纷;2010年12月,围绕位于牛形梗的山林,他同村民谭某声等发生纠纷;2011年11月,围绕位于平埂山的山林,他与村民谭某球等发生纠纷;2011年12月,围绕位于老彭垅的山林,他同村民谭某培发生纠纷;2012年6月,围绕位于横垅的山林,他与村民谭某永等发生纠纷。
  近十年来,谭作金自学了大量与山林纠纷调处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多次奔波于仁化县政府和扶溪镇政府、仁化县人民法院、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之间,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多年接触官员的经历让谭作金积累了一些和政府打交道的经验,比如每次找政府人员,他都会用手机录音。“没有办法,有时候有的人说话不认账,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他说。有时,录音举动被对方发现,也有人警告谭作金:“你下次再录,我们就把你当哑巴处理。”
  在仁化县扶溪镇政府,谭作金已是常客,他也不把自己当“外人”。12月4日,谭作金带着南方农村报记者来到扶溪镇政府,记者提到需要用纸巾,不到一分钟,谭作金便从另外一间一办公室拿来了纸巾。
  虽然这次和李某瑞的沟通不算很愉快,但谭作金显得很“淡定”。他说,“李主任这人很容易生气,我了解他。”
  以下是谭作金为解决山林纠纷与有关官员的部分对话内容——
  “立案十几年还有没处理的”
  背景:2008年6月10日,谭作金(以下简称“谭”)找到时任仁化县山林纠纷调处办公室副主任黄某苏(以下简称“黄”),了解大芒窝山林的纠纷处理情况。
  谭:(这个事情)仁化县山林纠纷调处办2005年1月已立案,我多次来都没有进行处理。
  黄:你是不是村小组长?
  谭:不是。
  黄:要村小组长出头。
  谭:你确定解决处理时间,我就叫组长来。
  黄:(我们这里)有一千多宗山林纠纷,不知先处理哪宗好。
  谭:我的已经立案三年多了。
  黄:立案十几年的都还有没处理的。
  “县政府下函叫我答复,我就答复”
  背景:2011年11月15日,谭作金发现其位于平埂山的山林被勘界勾图员划给了同村的谭某球等人。第二天,他找到负责这项工作的扶溪镇林业站工作人员李某春(以下简称“李”)要求纠正。
  谭:我出示了我家1953年的土改证,争议对方却拿不出林权证,怎么不给我山?
  李:谁发工资给我,我就听谁的。
  谭:是镇政府叫你勾的?
  李:是的。
  (2011年11月21日,谭作金就上述问题找到仁化县副县长黄某养。黄某养当即打电话给扶溪镇政府要求停止对平埂山的勾图,并在谭作金的材料上批示“转(扶溪镇)山调办阅处”。11月22日、23日,就平埂山勾图问题,谭作金两次找到了时任扶溪镇林改办主任阳某(以下简称“阳”))。
  阳:土改证不能作为个人拥有山林使用权的证据了,(这)是没有用的证,双方都不能出示“三定”时期的林权证,就要作为争议处理,要停止勾图发证。
  谭:(但纠纷)双方都没有“三定”时期的林改证,别的村民也有没有的,是不是也应该停止勾图办证?
  阳:只要相互承认对方的界址,可以按照大部分组民承认的“三定”时期责任山承包登记底册勾图办证,你没有权力干涉别人。
  谭:此底册利益分配不合理,有的每人分一亩,有的每人分四亩,不符合林改政策。
  阳:县政府说测量亩数测不准确的、无法测量的,不以亩数(为准),要以四至为准。
  (2011年11月25日、30日,谭作金两次找到阳某和扶溪镇山林纠纷调处办公室主任李某瑞(以下简称“李”))
  谭:镇政府按“三定”时期责任山登记底册来勾图,我对此提出了书面异议,请阳主任作出书面答复。
  阳:你让县政府下函叫我答复,我就答复。
  谭:关于我组1981年冬季有许多户主虚报人口分山,我写了份立案申请书。黄副县长在申请书上批示“请(扶溪镇)山调办阅处”,李主任,你看是否受理此案?
  李:副县长官好大吗?又不是最高指示,要查他自己查,不要搞得这么多人办不了证。
  谭:1981年林改每户多少人,大家心里都知道,只是政府不查,查清了户口就知了谁骗了多少山。
  阳:李主任,你有没有去调查?
  李:没有。
  阳:黄副县长叫山林纠纷调处办立案查处,但山林纠纷调处办不立案查处。(林改)不能卡在那里,我没办法停止办证,只能按林改程序走下去。
  “你想害我啊!”
  背景:2011年12月16日,因认为其位于老彭垅的山被勾图人员划给了村民谭某培不合理,谭作金拿着相关证据与《山林暂停办证申请书》,要求扶溪镇林改办主任阳某书面答复。
  谭:阳主任,现在我带了本组李某英的自留山证来证明。李某英位于老彭垅山的山林同我哥哥谭作海的山林交界,并不是同谭某培交界。而这次勾图,谭某培的山林变成与李某英的交界,就吞掉了我家位于老彭垅的整片山。我家1953年的土改证也证明了这一点。应该马上纠正。
  阳:一、要李某英和谭某培来亲口承认,老彭垅山有你的山,才可以纠正,否则不行;二、你出示的土改证,现在已经不能作为权属证据;三、你组大部分人同意按“三定”时期的责任山承包登记底册作为林改勾图依据,此底册里,老彭垅山没有山林是你家的;四、李某英的自留山证上只注明“与作海交界”,并没有注明姓什么,不一定就是你哥哥谭作海;五、李某英与谭某培相互承认了彼此在老彭垅山的山林界址,说明以前林权证上的界址是错误的,现在纠正了。
  (当日,谭作金到仁化县林改办办证大厅要求停止为谭某培位于老彭垅山的山林办证,县林改办办证大厅工作人员叫谭作金找扶溪镇领导。12月19日,谭作金找到时任扶溪镇党委书记谭某华反映情况(以下简称“华”))
  华:你村大部分村民同意按1980年代的山林登记底册林改,我没有权力干涉。
  谭:只讲三分之二人以上人同意,不讲公平合理(分山),那么我们这些弱势群体无法生存。
  华:不是现在不合理,是30年前不合理。你谭作金认为不合理,其他人认为不合理吗?
  谭:我在《诉求处理申请书》里写明了什么地方不合理,你给我签收就可以了。
  华:不能强求的就不要提了。重新分过,谁会同意呢?
  谭:他们骗了这么多山,还来争我的山。
  华:我没有权力说上蕉坪某某,你骗了那么多山,分一点(给)谭作金。这件事情我帮不到你的。林改文件规定,如何踏山(勘界)分山的方案是由村民定的。
  谭:我还是请求谭书记帮我签收这些上访材料。
  华:你想害我啊!人家不同你签(收),就(把)矛头指向我,是不是(以为)你这个计谋我不清楚?
  谭:不是(这样)的。只是(反映问题的)程序是这样的。
  华:你不要烦我,你去找何镇长。
  (录音由谭作金提供,南方农村报记者黄进整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兴宁A8 ( 粤ICP备08126561号-15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  

GMT+8, 2024/10/6 05:56

© 兴宁A8

手机绑定 兴宁A8支持手机、电脑、平板一站式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