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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一镇政府造假公章 警方认定合法拒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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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0 09: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江门恩平市君堂镇政府在1997年年底使用假公章向国土部门申请重新规划用地以及卖地的合同,并在恩平市二轻君堂阀门厂领导员工不知情的情况下关闭厂房并拍卖土地,该厂职工就此事报案被警方拒绝(此前南都曾报道)。日前该厂职工就此事再次向恩平市公安机关报案,但该公安机关称不予立案。江门法制局建议职工可向检察院提出异议。

   公安机关再次决定不立案

   昨天,阀门厂职工代表向本报反映,恩平市警方已经口头答复他们,称还是决定不立案。“这次也没有给不立案决定书,只是口头答复了我们。我们询问为什么不给决定书,他们说因为这次不立案的理由和上次一样,所以就不发决定书了。”

   而上次的不立案理由是:恩平市公安局法制股认为,《刑法》对伪造印章有相应界定,而君堂镇政府及君堂镇企业办是君堂阀门厂的上级主管部门,在其职务范围内,有权制作阀门厂的公章,虽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或登记而刻制,手续不全,违反了有关法律与政策的规定,但也应视为该厂合法印章,与伪造印章罪有本质区别,其行为不构成伪造印章罪。

   法制局建议向检察院提出异议

   针对恩平市公安机关再次不立案的决定,二轻君堂阀门厂的职工代表表示无法理解,并将意见反映给江门市法制局。日前,江门市法制局正式作出回应:建议职工向检察院提出异议,同时向当地政府提出信访事宜。

   在江门市法制局的《信访事项告知书》中,记者看到,针对恩平市公安局君堂镇派出所不予立案的行为,“在报警回执中已经明确告知,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可以向当地检察院提出异议。”因此,江门市法制局“建议你们如对涉及相关刑事处理程序问题存在异议,可通过法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此外,针对职工要求为全厂干部职工办理退休及发放退休金的问题,江门市法制局建议“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法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信访事项”。鉴于江门市法制局的建议,二轻君堂阀门厂的职工代表表示将尽快向检察机关提出异议,并向当地政府进行信访。    记者 刘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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