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查看: 140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知蜂堂普诺宁思胶囊多地违规发布广告 次数高达百次

[复制链接]

8776

主题

9753

帖子

1万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Rank: 6Rank: 6Rank: 6Rank: 6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2/28 19: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月27日电(记者 李彦增) 昨天,记者在多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的最新公告发现,北京知蜂堂蜂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知蜂堂普诺宁思胶囊”因广告违规在多地被曝光。其中,仅山西省药监局公布的违法广告次数就高达97次。
  据山西省药监局的网站公布的《2012年第一期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显示,北京知蜂堂蜂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知蜂堂蜂胶普诺宁思胶囊从2011年10月1日至15日连续发布违规广告78次,2011年12月又在不同电视频道发布违规广告19次,累计违法广告次数达97次。
  事实上,北京知蜂堂蜂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知蜂堂蜂胶普诺宁思胶囊违规发布广告不仅限于在山西。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的2012年1月天津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公告显示,北京知蜂堂蜂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知蜂堂蜂胶普诺宁思胶囊在2012年1月4至22日在当地报纸、电视发布违规广告共42次,广告中标示的广告批准文号是京食健广审(文)第2010080167号。
  此外,宁夏药监局网站发布的《关于发布二O一二年第一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的通知》显示,知蜂堂普诺宁思胶囊广告违法原因是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原审批内容:“具有调节血脂、调节血糖及免疫调节的保健功能”。违法事实:在广告中宣称:“…餐后血糖稳定在7-11之间…”等,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同时使用大量语言描述,使公众对自身健康产生担忧、恐惧,误解,不使用广告宣传的保健食品会导致身体健康状况恶化。违反了《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兴宁A8 ( 粤ICP备08126561号-15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  

GMT+8, 2024/10/8 02:27

© 兴宁A8

手机绑定 兴宁A8支持手机、电脑、平板一站式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