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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下午2点左右国道边海丰鞋厂一电工触电身亡,当时来了救护车,医生现场就确认已经死亡 ...
fisher1985 发表于 2012/2/25 22:11
我是罗某生前的好友,了解事发经过及公司处理方式,以下全属事实,并自觉问心无愧。 事发经过:2012年2月22日下午上班13:00开始,海丰鞋业兴宁分厂电工负责人罗某带领两位电工在宁新底部车间维修机器,经过近一个多小时的检修之后,大约在十四时五十分左右对机器进行调试、检测,当事人罗某当时蹲着调试机器,由于重心不稳导致误触电源不幸身亡。其触电之后,工友及时切断了电源,见情况危急立即拔打“120”并现场进行人工抢救,人民医院、中医院急救车先后赶到抢救,但还是没有挽回罗某的生命。事发后宁新街道办分管领导及宁新派出所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兴宁市公安局法医赶到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公司领导及同事对罗某不幸身故深感悲痛,对其家属表示诚挚的慰问。罗某的妻子刘某到了现场后,公司先期支付18000元给予家属处理后事,由其舅舅吴某代领。2012年2月24日上午公司派代表到罗某家里慰问家属及给予安慰金2000元。 公司有替罗某购买社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约43万;亲属抚恤金:其母亲每月领取400.2元,直至百年归寿;两个小孩每人每月领取400.2元,直至年满18周岁。因罗某家庭经济困难,公司会考虑额外给予一定的补助金。 2012年2月27日上午其家属有带64人来工厂闹事,向工厂提出100万元的不合理的赔偿金,并散布一些不符合事实的言论,严重干扰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企图以扩大事态的方式,逼迫公司满足他们不合理的要求。政府对相关的赔偿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公司会依法给予相应的赔偿,但不会接受不合理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