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查看: 3732|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已征地农民的15%留用地在哪里

[复制链接]

1858

主题

3100

帖子

3268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5/6/10 09: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你好,我这是叶塘镇龙坪村桂竹围村民。于2013年和2014年被征地两次,我家有2亩地,29000的价格被征收,签约有15%留用地,我们村民到现在还不知道属于我们的留用地具体在什么位置。我们是否能使用留用地呢? 能否在属于我们的留用地建房使用吗或者发展其他农业可否?

望领导能回复,谢谢。(叶塘镇龙坪村桂竹围村民)


1858

主题

3100

帖子

3268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2
 楼主| 发表于 2015/6/10 09:17 | 只看该作者

你好,关于留用地问题,所征收土地村民的15%留用地在同众村甘塘里、大众村坟屋里和日麻罗一带。

根据《兴宁市征收土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留用地作为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发展用地。留用地应当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进行登记,严禁将留用地分配到户,不得以个人名义登记,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应在备注栏内注明相关经济合作社和被征地农户返拨留用地的份额,并标注“留用地”字样。感谢您的来信。


叶塘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9日



1

主题

59

帖子

109

积分

见习会员

Rank: 2Rank: 2

3
发表于 2015/6/10 11:59 | 只看该作者
要让群众知道,要让群众监督!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兴宁A8 ( 粤ICP备17110913号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  

GMT+8, 2024/11/30 12:28

© 兴宁A8

手机绑定 兴宁A8支持手机、电脑、平板一站式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