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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经过:我们是原附城管电人员,从1978年以来一直在附城当管电员,我们是在供电局供电公司领导下,勤勤恳恳工作,我们一直坚持服从供电公司领导,响应国家号召,在1999年两改一同价工作中,任劳任怨,确保了附城的两改一同价顺利完成。直至2002年供电局为了便于管理,采取属地化的原则,把我们下放至各基层供电所。2005年,广东省广电集团再次进行体质改革,并组织实施考试竞争上岗,我们在2005年10月12日至各自的供电所签名确认考试资格时,才发现我们没有名额,随即我们到供电局了解情况,才知是供电公司的工作失误,没有把我们同农村基层的管电员一样,按兴市府办[1999]50号文登记造册。我们于2005年10月14日向供电局发出了严正抗议,局有关领导才出面答应了我们考试与不考试对我们的工作无冲突,与考试了的员工同等待遇,让我们放心工作。时至今天,我们这些员工一直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中认真工作,任劳任怨。现兴宁供电局借规范用工的名义,想把我们转变为劳务派遣工。要我们签订所谓什么的承诺书,要我们承认是我们个人的原因,自愿选择从签字之日,成为供电局的劳务派遣工,同时承诺:签字之日前双方之间的经济和其他关系已终结,互不相欠,全部权利义务已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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