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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农业局2010年度农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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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22: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项目名称

兴宁市农业局2010年度农田整治项目

工程地点

兴宁市水口、径南和宁中镇

公告时间

2010年12月1日起

公告编号

兴代: 2010(施)-033

招标单位

兴宁市农业局


兴宁市兴城机场路

工程概况

项目估价

233万元

建设规模

共3000亩


自开工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竣工

资金来源

省级财政资金

本工程由广东省农业厅(粤农[2010]374号文件和粤农函[2010]864号文件)下达实施,本工程包括2010年度省人大议案兴宁市宁中和水口镇农田整治面积2200亩、2010年度兴宁市径南镇农田整治面积800亩,现对本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投标报价基数及有效报价范围等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

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方、毛石砌筑、砼浇筑、防渗渠等农田水利工程项目。

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该企业在兴宁市承建过(含在建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基本农田整治、基本农田示范区等工程业绩(须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或在建工程证明资料)的施工企业,梅州市范围外的企业须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外地驻梅建筑业企业告知书》

2、
信誉要求不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以及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不良行为处罚期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水利水电专业项目经理三级(小型项目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级、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期间)。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加投标的企业须提供和交纳投标保证金现金支票人民币肆万元整。

报名

截止
时间

2010年12月7日下午05:30

报名时间

2010年12月7日(窗口办公时间 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2:30 至 5:30)

接受

投标

报名

和资

料单

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

曾宪善

联系电话

0753-3257955


广东省兴宁市兴城东苑路(怡兴花园东侧)

兴宁市恒安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朱伟刚

联系电话

0753-3361317

地址

兴宁市兴南大道往海燕大桥方向30米处。

报名
需提
供的
资料

报名须提供的资料:梅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登记证(未办理登记证的企业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小型项目负责人)或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梅州市范围外的企业须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外地驻梅建筑业企业告知书》、施工业绩证明(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投标申请书,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非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证明资料一式二份,用A4纸规格装订成册,提供交易中心和招标代理机构各一份)

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咨询

投标报名人于2010年12月7日到兴宁市恒安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2:30 至 5:30,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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