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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钱办婚事 砸死人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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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6 13: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五华县依法对抢劫罪犯廖×开宣布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裁定,并执行死刑。

  罪犯廖×开因无钱操办婚事而产生抢劫出租车的念头。2007年11月30日,廖×开以包车载亲戚到东莞市举行婚礼为借口,租乘被害人艾某驾驶的桑塔纳出租车从东莞回到五华县老家,并留艾某在其家中住宿。次日凌晨4时左右,廖×开在家中拿到一把羊角铁锤溜进房间,先用铁锤多次猛力砸击熟睡中的艾某的头部,随后拿来一个塑料袋套住艾某的头部,再用一条抹布将塑料袋绑住,致艾某当场死亡。廖×开共抢得艾某的桑塔纳轿车一辆、手机一部和现金100多元。

  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廖×开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作出后,廖×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核准罪犯廖×开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义涛 云华 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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