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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律师买断他人诉讼权后伪造病历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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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6 09: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湖南人彭先生在东莞遭遇车祸,被一名“黑律师”以2.8万元买断了诉讼权。为获得更多赔偿,“黑律师”私自篡改了病历,并提供两张伪造的女性X光片获得了“九级伤残”的鉴定结果,随后向保险公司索赔13万元。这名律师的小伎俩最终被法官识破,近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判处保险公司仅需赔偿5500元。

  “黑律师”2.8万元买断诉权  

  去年7月,彭先生在东莞长安某路段行走时,不幸被开车经过该地的麦某撞倒,导致彭先生肋骨骨折。经交警部门认定,麦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彭先生受伤住院期间认识了李某,李某曾经在深圳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过,但他并不是执业律师。

  当了解到彭先生的案情后,李某称愿意以2.8万元买断彭先生的诉讼权。彭先生同意了李某的建议,二人到公证处进行了公证。随后,李某带着彭先生到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李某向鉴定机构提供了两张伪造的X光片及病历资料,并将彭先生病历上的“左胸第9、10肋骨骨折”篡改成“左胸第1~10肋骨骨折”。

  去年9月,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彭先生构成九级伤残。考虑到自己将诉权卖给了李某,彭先生没有阻止李某的造假行为。随后,李某以彭先生的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并且让彭先生不要出庭,以免露出马脚。12月,彭先生向东莞第二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处麦某及保险公司共计赔偿13万多元。

  法官识破伪造鉴定材料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被告麦某及保险公司对彭先生的伤残提出异议,认为鉴定结论存在瑕疵,并申请重新鉴定。法官经过对证据材料的审查,发现彭先生的病历有明显涂改痕迹,他所提供的两张×光片都不是彭先生本人的,明显为女性光片。法官决定委托鉴定机构重新鉴定,并前往彭先生住院的医疗机构调取了X光片,提交给鉴定机构。

  今年3月,鉴定机构重新做出鉴定结论,认定彭先生不构成伤残等级。由于被告麦某的车辆在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彭先生应得赔偿又在“交强险”的赔偿额度内,因此无须由被告麦某直接赔偿,而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

  今年6月,东莞第二法院在重新鉴定结论的基础上作出判决,被告保险公司仅需赔付5500元给彭先生,“黑律师”李某索赔13万元的企图落空。 (唐红杰 范汉平 胡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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