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兴宁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交警大队铁骑队队员6名,应急大队铁骑队队员5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有较强的服从意识、大局观念、团队精神; 2、兴宁市户籍;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1987年2月23日至2005年2月22日期间出生); 3、男性,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身高在173厘米以上; 4、持有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熟练掌握驾驶二轮摩托车技术;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复退军人和大专以上院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察、岗前培训、聘用的程序进行,通过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1、笔试。笔试内容为《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公安基础知识,实行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跑、10米×4折返跑,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和专业技术测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等进行综合测评;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专业技术测评,测评驾驶二轮摩托车技术。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专业技术测评成绩×30%。 5、体检和政审考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政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三 待遇保障 铁骑队队员采用合同制用工形式,工资待遇由财政保障。正式录用后月工资3510元(含社保五险个人缴交部分),单位统一缴交社会保险。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 报名事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1张。 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至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30)。 报名地点:兴宁市公安局二楼会议室,咨询电话:0753-3186368(工作时间)。
兴宁市公安局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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