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广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叫停房企、中介机构举办集中宣传、促销等公众聚集活动;鼓励和支持建筑施工企业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延迟开工;疫情结束前,严防在公园内开展群聚性聚会、跳广场舞等活动。 所有工地设置体温检测点 《通知》显示,要迅速对全省32000多个在建工地、各地市政环卫单位以及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排查,摸清底数,精确到人。突出重点,对目前已在疫区休假的从业人员登记造册,由所在企业负责逐一进行联系,要求其在未收到企业通知前,暂缓返回广东,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属地卫生健康部门。 对节日期间未停工的工程项目,所有在岗人员都要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并作记录,特别要确保近期出入过疫区的人员自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少于14天,未发现疑似症状方可上岗,误工费用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得进行变通。 此外,要督促各地在每一个工作场所特别是工地现场、工人生活区等设置体温检测点,确保对入场作业人员进行体温测试;按时配发口罩,确保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按规定佩戴;对所有在建工地从业人员实行疫情日报制度。 并且鼓励和支持建筑施工企业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延迟开工。 暂停举办集中宣传、促销等公众聚集活动 《通知》要求,督导各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和从业人员的疫情防控,门卫、保洁等岗位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身体不适的要立即停岗隔离观察;认真做好小区出入口、楼栋大堂、箱式电梯等人员流动场所的环境清洁和卫生消毒工作,增加清洁消毒频次,切实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完善外地车辆、人员进出小区管理制度,做到防控无盲区;配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重点观察人群的登记和报告工作。 督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暂停举办集中宣传、促销等公众聚集活动。 疫情结束前严防公园跳广场舞等活动 省住建厅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城市公园室外区域及办公场所的清扫、保洁及消毒力度,为作业人员及时配备必备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对其工作、休息环境及劳动工具设备及时消毒。疫情结束前,严防在公园内开展群聚性聚会、跳广场舞等活动。 (梅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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