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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兴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领导干部接待日活动安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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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拓宽群众的表达途径、畅听民意,及时了解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法律服务问题,我局在兴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领导干部接待活动,现将2019年11月的活动安排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二、接待地点:兴宁市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兴宁市中山西路76号)。
    三、接待受理的范围:
    (一)直接听取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建议。
    (二)解答或接收公共法律服务相关业务咨询。
    (三)接收公共法律服务相关事项申办材料。
    (四)接收公共法律服务相关投诉。
    四、注意事项:
    (一)请被接待人于本中心一楼综合接待岗处登记后,在工作人员指引下等候接待。也可提前一个工作日以上电话预约,联系电话:3330148。
    (二)请被接待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和相关书面材料。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请向有管辖权的部门直接提出,不属接待范围。
    注意事项:
    1.值班领导需将群众反映情况在值班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2.负责当日值班的领导干部因工作原因未能值班可在本股室内人员调剂。
兴宁市司法局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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