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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的信息)据梅州市纪委消息:2016年下学期间,兴宁市龙田中学高三年级违规订购上级推荐目录外的教辅资料,并以发放补课费、班级补助等方式,私分违规订购差额款6.17万元,其中时任校长古文标得款5730元、时任德育处主任李文先得款5665元,余款由其他24名教师领取,金额不等。
同时,违规向学生收取考试费、监考费等费用合计4.35万元;2016年4月、2016年10月,先后两次违规截留“乐悠园”奖学金共计1.255万元,用于高三年级体育教师课余体育训练补助;违规私自扣留6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银行卡0.8万元,扣留时间为2015年11月至2016年10月。
2017年1月19日,兴宁市教育局免去古文标龙田中学校长职务。
2017年1月20日,兴宁市纪委、市监察局给予古文标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李文先撤职处分;
给予兴宁市教育局挂点龙田中学联系工作组组长刘健永行政警告处分;
对兴宁市教育局副局长陈春红、教育局督导室负责人刘焕钦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兴宁市教育局对龙田中学其他涉案教职工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违纪款被责令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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