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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屠宰后会留下一些不能食用的“废料”,安徽灵璧县灵城镇两名商贩吕某、田某却以每年数千元的价格,将当地食品站每天杀猪后残留的“废料”承包,再炼制成“地沟油”销售给小吃店、烧饼摊牟利。日前,灵璧县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害、有毒食品罪将二人从快批捕。
今年5月15日,灵璧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在灵城镇东关有人生产“地沟油”销售。5月21日,犯罪嫌疑人吕某、田某被抓获归案。经司法机关调查查明,自2009年至2012年7月,灵城镇东蔬村村民吕某以每年5000元的价格,承包了灵城镇中心食品站的生猪屠宰废料处理,先是将其中的猪血、猪下水等拿到市场上销售,不能食用的部分当垃圾扔掉。后来,吕某觉得这样有点“可惜”,于是将这些不能食用的肥杂肉、淋巴等物用于炼制“地沟油”,再销售给附近的小吃店和打烧饼的小摊获利。
2012年7月之后,经吕某“点拨”,改由灵城镇西关村村民田某承包食品站的猪肉废料“炼油”,而其专门“代理销售”。据二人供述,田某近一年来共炼制地沟油1000多斤,以每斤3.5元的价格卖给吕某,吕某再转手以4元的价格销往当地食品市场。而二人案发后,当地食品站相关负责人称对吕某、田某当初购买生猪屠宰废料如何处理“不知情”,现在已停止销售,改为集中焚烧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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