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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吁制海基会监督条例 “陆委会”: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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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9 09: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5月29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民进党前主席蔡英文呼吁台当局应制定海基会监督条例,两岸事务主管部门28日表示,不论海基会或未来两会办事机构派驻人员,目前已有“两岸条例”、“公务员服务法”等监督规范,没有必要再制定所谓监督条例。

  蔡英文接受平面媒体访问时指出,两岸办事机构是处理公权力事务,不能再沿用过去当局委托民间机构的做法,她建议当局要制定海基会监督条例。

  但台当局“陆委会”认为,海基会人员目前已有“两岸条例”及“公务员服务法”等监督规范。此外,海基会也依“预算法”规定,每年所编列的年度预算,都送“立法院”审议、受“立法院”监督。

  台“陆委会”还指出,当局有关两岸互设办事机构,是规划设立海基会在大陆之分支机构,由各机关及海基会共同派员进驻,并由当局统一指挥监督。所有人员目前都有完整监督规范,因此无必要再制定监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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