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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增城原副市长刘荣照被控受贿近1500万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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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8 09: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记者陈万如16年前离开法院系统进入官场,今年48岁的刘荣照昨日再度回到法庭,不过这次他是以被告人的身份出现。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花都狮岭法庭一审开庭审理增城原副市长刘荣照受贿、滥用职权案,公诉机关指控他受贿近1500万元,为房地产企业谋取利益,涉案原因均与土地和房地产开发有关。

  入股房产开发姐夫帮忙索贿

  起诉书列出刘荣照的12宗受贿事实,指刘荣照共索取或收受多家房地产公司人员贿送的人民币1437万元、港币25万元、美元1万元、新加坡币3000元。大部分受贿金额发生在刘荣照在新塘镇和荔城街道任职时,借助其姐夫顾恩洪的协助来完成。

  据公诉机关查证,2003年1月,刘荣照在任新塘镇镇长期间,得知增城市顺欣房地产有限公司收购土地拟进行商业开发,即向该公司老板钟某某、胡某某提出,以所谓投资入股的名义,参与该公司位于瑶田村80亩地块的收购开发。刘荣照通过其姐夫顾恩洪将80万元所谓“股金”送到顺欣公司。

  2004年9月,刘荣照、顾恩洪在从未参与顺欣公司的任何经营管理,其所谓投资款从未用于投资经营,且项目尚未产生任何收益的情况下,以土地升值但不愿继续投资去退股为借口,向顺欣公司索取了所谓的退股费兼投资收益共计人民币580万元。

  庭上刘荣照否认了前5宗合计数额过千万、与姐夫顾恩洪共同受贿的指控,称顾恩洪自行经营酒楼生意,涉案财物是顾恩洪与他人的生意往来,他对姐夫的所作所为和生意状况并不知情,自己也没有收受到相关财物。而对于受贿数额较低的几宗指控,刘荣照承认是“朋友间送的过节费”。

  勾搭房产商骗取土地整合款

  刘荣照被指控的另一项罪名滥用职权。根据起诉书,2004年间,增城市政府决定整合、出让荔城街三联村工业园闲置土地,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将三联村工业园土地整合工作委托荔城街道办完成。广州市骏欣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就泉与香港一公司联系,与增城市国土房管局、荔城街道办达成购买三联村工业园土地的意向。

  得悉这一情况后,时任荔城街道办党工委书记的刘荣照伙同顾恩洪与陈就泉商定,由其象征性出资50万元人民币,私下与陈就泉共同整合其中的89亩土地。其后刘荣照擅自决定,由荔城街道办与陈就泉签订合作整合协议,陈就泉负责出资,整合土地利润陈就泉分成70%,荔城街分成39%。

  之后 ,荔城街道办向 陈 就 泉共支付1253万元。扣除土地整合成本和其他费用,陈就泉 实 际 获利4 7 8万元,导致荔城街道办向私人老板无端支付了不该支付的土地整合款478万元人民币,造成国家巨额经济损失的严重后果。

  此外,刘荣照还为陈就泉旗下荔城街某地块商业住宅的相关规划进行积极协调。得到的回报是,2004年至2011年间陈就泉先后通过顾恩洪向刘荣照贿送现金共计人民币600万元。

  对此,刘荣照在庭上反复表示,土地整合引入陈就泉的公司是通过荔城街集体决策确定,并非他个人擅自决定。

  案件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简历

  刘荣照现年48岁,案发前任增城市政府副市长。他从增城新塘法庭的书记员做起,一路升为法官、庭长,1996年他离开法院系统踏上从政之路,历任新塘镇副镇长、镇长、增城荔城街道办党工委书记。2010年3月当选为增城市副市长,直到去年4月被组织带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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