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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民治街道招标七次考核不合格 仍获优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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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 10: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民治街道清扫保洁项目招标引发质疑,宝安区采购中心建议等真相查清再公布结果

经过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等一系列法定程序,深圳宝安区民治街道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原计划去年12月9日公示预中标结果。因其中一家投标企业质疑街道办相关负责人违规操作,该项目招标工作现处停滞状态,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已介入协调。

质疑方:考核不合格为何给优评?

提出质疑的是深圳旭新万清洁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贺先生,他介绍,民治街道辖区清扫保洁服务合同此前由村里的股份公司和企业自行签订,其公司于2010年进驻该辖区,同样在该辖区提供清扫保洁服务的还有深圳市金利物业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川万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去年3月,宝安区政府规定市政和城中村清扫保洁服务由各街道统一监管。随后,民治街道办与旭新万、金利、川万及各村股份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将服务合同有效期统一为去年12月31日。去年11月1日,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公布了民治街道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的对外公开招标事宜,包括旭新万、金利、川万在内的近20家企业参与投标。

据贺先生介绍,该项目评标时间为去年12月6日,原计划12月9日公示预中标结果,12月8日晚,他从同行口中得知,金利、川万及另外两家公司被列为预中标企业,其公司则被淘汰出局。“如果不是街道办相关负责人违规操作,我公司不会输。”贺先生称,该项目评标信息中写有“以街道为名义出具的考核评价为优的可得3分”,去年11月4日,民治街道办向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出具了一份考核评价证明,金利、川万、旭新万三家企业均获优评。

“一年之中累计7次考核不合格的企业,街道办竟然也给优评。”贺先生向记者出示的一份评分表显示,川万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去年1、2、4、5、6、7、8月的考核均不合格,民治街道办曾对该公司进行扣分和罚款。贺先生还表示,另一预中标企业金利物业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在去年3月擅自解除民治街道东边社区和塘水围社区的清洁服务合同,停止对这两个社区提供清扫保洁服务。

在贺先生看来,以上两家企业的行为不具备优评资格。据了解,市城管局印发的《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检查考核办法》明文规定,对于一个考核年度内累计2次不达标的承包企业,应立即终止业务承包合同。

街道办:内部考核不代表综合成绩

针对贺先生提出的得分资格质疑,民治街道办市政中心曾主任表示,贺先生向记者出示的评分表只是一份内部考核,是该街道在大运前为促进承包企业工作采取的一种鞭策机制,并非该企业综合考评成绩。曾主任称,承包企业综合考评得分以街道办每月向区环卫部门上报的结果为准。当记者提出想查看过去一年川万公司的综合考评成绩时,曾主任以负责管理档案的工作人员休假为由,只出示了该公司去年1月份和2月份的综合考评成绩,成绩显示为合格,考核内容包括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投诉处理等。

“金利公司并非擅自解除合同,而是抽调人手到其它辖区负责大运场馆的保洁工作。”民治街道相关负责人称,当时金利公司提前一个月向该街道提出申请并经区城管部门同意后才撤离东边和塘水围两个社区。

民治街道城管科陈科长表示,该项目采购金额高达4000万元,按照规定,超过200万元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由区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组织,所有过程街道办并未介入。

“不管怎么样,1月6日前必须要公示预中标结果,否则后面的很多工作难以开展。”民治街道办后勤中心刘主任称,为该辖区提供清洁服务的三家企业合同均已到期,由于招投标工作暂处停滞状态,街道办已与三家企业协商,决定将合同有效期往后延迟两个月,以确保辖区保洁工作不断层。

“为体现招投标程序的公开、公正与透明,建议等真相查清再公布结果。”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陈主任表示,该中心已将贺先生提出的质疑反馈给民治街道办,并要求街道办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倘若贺先生对回复不满意,可将问题反映到区城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最后可提起行政诉讼。记者叶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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