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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兴宁市民看看下列内容,就知道为什么兴宁城区如此多昌狂的三轮摩托车了。
兴宁市民 | 类型 | 建议 | 来信时间 | 2011-11-18 16:14:57 | 标题 | 强烈要求兴宁市委市政府整治无牌无证的三轮摩托车 | 内容 | 尊敬的市委领导:
你们好,在兴宁市区随处可以看到无车牌的载客或载货的三轮摩托车,特别是载客的三轮摩托车,在路上随便掉头载客,而且经常闯红灯,这些严重威胁到了市民出行的人身安全。我周围的好多人都身受其害,在兴宁论坛也可以到到市民的严重谴责声。这些三轮车无点交通意识,而且发生交通事故后,就扬长而去,受害人无从追究。而兴宁交警对这一现象视而不见,希望市委市政府能够从严整治,能对三轮摩托车进行严打,专项整治(最好能够让交警在兴宁市区巡逻,对于无牌的三轮摩托车看到一辆,没收一辆),还市民一个安全的街道。…………
对于三轮车的司机,我们可以体谅,他们都是一群生活比较艰辛的人,但是无视交通规则,就不能体谅,在这建议:交警部门应对这些三轮车进行限期上牌,无牌者一律没收。
兴宁市民 | 回复信息 | 回复类型 | 答复 | 处理部门 | 梅州市直 - 兴宁市人民政府 | 处理时间 | 2011-11-25 15:42:40 | 处理意见 | 兴宁市民:
你反映的兴宁市城区三轮摩托车行驶管理问题,现答复如下:
我队今年以来,严格按照兴宁市公安局党委年初提出的深化“三打三管三建”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兴宁、服务广大群众、服务公安工作全局的工作思路,创新管理机制,多策并举,重拳出击,开展了“长安1101”摩托车行驶秩序整治(2010.12.26—2011.03.25)、以城区为重点的“交通秩序百日整治”(2011.04.11—07.10)、“全省摩托车行驶秩序整治”、“创平安、迎大运”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国庆节前交通秩序整治(09.15—09.30)、“长安1103”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等系列行动,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系列整治行动中,重点查处涉牌涉证、无牌无证、无证驾驶、遮挡号牌、违法占道停车、逆向行驶、停车、不按标志标线行驶随意调头、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冲红灯等违法行为。对经查扣的三轮摩托车,对能提供机动车合格证、购车发票的,依法强制购买交强险,经教育或对其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后放行,对不能提供合法来源及达到强制报废期限的,一律依法强制报废。通过一系列的整治行动,确保了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顺畅,城区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治安稳定、社会和谐,为建设“工贸新城、人文秀区、绿色兴宁”提供了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据统计,今年以来,我队共查扣涉牌涉证摩托车(含无号牌)6190辆(其中,两轮摩托车5491辆,三轮摩托车699辆),依法公开销毁摩托车2170辆(其中两轮摩托车2088辆、三轮摩托车82辆)。
对于你建议的对无号牌三轮摩托车限期上牌,无牌者一律没收问题。依据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02号)第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第四款):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第五款):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第六款):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据于此,三轮摩托车便不能注册登记而上不了牌;而对无号牌三轮摩托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规定,当事人能提供机动车合格证、购车发票等合法证明的,交通管理部门不能给予没收,只能依法强制购买交强险、经教育或对其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后放行。
今后,我队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将不断加大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力度,尤其是对三轮摩托车的管理,加强巡逻管控,确保城区交通秩序安全、畅通、有序。
兴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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