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我父亲在2008年申请补交1998-2001年的社保。当时是按2008年的基数计算缴交的,费用在七千几元。最近打印缴费清单时,显示1998-2001缴交的费用明显少于七千元,而且个人帐户才五百几元。
二、由于个人的原因,2010年1月及2011年1月均没缴费。2011年10申请补交这二个月的费用,兴宁社保局开了补交清单,这二个月均需缴费440元(尾数不记得了),我查了相关规定,二年内补交的,仅需缴交断保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和利息。
我想请问:1、按缴费当年基数计算的费用与清单上的费用的差额去了哪里?如果是进入统筹基金,那我无法可说;我现在怀疑是否当地社保局多收少缴,内部中饱私囊。另外个人帐户为什么这么少钱
2、2010年1月的我的费用是218.2元;2011年1月是241元。那请问如何计算出440元的补交费用的,二个月共计近900元呀?注:开具的补交证明只显示二百几元每月。(社保局先开收据,然后让我到地税交钱,交钱后,社保局才开的补交证明。).这里的差额又去了哪里?
此问题将同步在天涯,猫扑、人人网等大型交流网站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