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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南岭生态区” 兴宁试点省直管县财政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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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1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建设“南岭生态区” 兴宁试点省直管县财政改革


  前昨两日,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座谈会在广州召开,副省长刘昆、有关省直部门及地市负责同志作了情况汇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副主任钟阳胜、陈用志出席座谈会。
  刘昆表示,我省区域协调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区域间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初步得到遏制,但省区域协调发展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十二五”期间,我省将更新理念,创新区域发展思路,以推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为重点,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空间均衡。
  中央拨亿元支持建设“南岭生态区”
  省发改委副主任余云州汇报说,为进一步推进粤北山区生态发展,探索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广东正在积极推进南岭生态区建设与保护工作,南岭生态区全称为南岭山地森林生态及生物多样性功能区。
  南岭生态区包括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确定的广东11个国家级限制开发县,具体为韶关的乐昌市、南雄市、始兴县、仁化县、乳源瑶族自治县,梅州的兴宁市、平远县、蕉岭县,河源的龙川县、连平县、和平县。
  省发改委已经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组织11个县市政府共同研究制定了推动南岭生态区建设和保护项目工作方案。国家发改委在201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中,共安排南岭生态区11个县中央投资资金约1亿元。
  有部分基层政府阻碍产业转移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林位超表示,目前珠三角地区推动产业转移主要依靠市场机制,政府主动发挥作用明显不足,部分基层政府甚至存在消极对待和阻碍产业转移的现象,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鉴于此,下一步,广东将着力提高珠三角产业转移积极性,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产业转移工作的若干意见》,强化对转移企业的支持,落实25亿元产业转移奖励资金,鼓励珠三角企业加快向省产业转移园转移。督促珠三角各级政府给予转移企业指导和奖励,尤其不能刻意阻挠企业转移发展,对推动产业转移工作较好的珠三角政府给予奖励。
  10月起开始试点省直管县财政改革
  省财政厅副厅长戴运龙称,我省县域基础差、底子薄,从总体上看,我省县域经济财政实力仍然较为薄弱,是制约我省区域协调发展的主要掣肘。2009年,全省67个县(市)一般预算收入仅占全省一般预算收入的8.08%,平均人均可支配财力为3.77万元,仅为全省市县级平均人均可支配财力水平的四成左右。
  为此,省财政厅拟订了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方案,基本思路是,在落实财政部改革文件的基础上,对既符合财政部要求,又属于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生态发展区域县(市),实行完全意义的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构建符合广东实际的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模式。
  今年6月,省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省财政厅提出的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方案,选择了兴宁市、南雄市、紫金县和封开县作为试点,从今年10月1日起开展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工作。目前,省财政厅正在抓紧进行有关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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