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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的老师要不要发山区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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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4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省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实施方案
      

范围对象:
      我省非山区县农村边远地区和山区县(不含县城所在镇)的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发放标准:

    按不低于人均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其中,在距离县城10-25公里的农村学校工作3年以上的,发放标准不低于人均标准;在农村学校工作10以上,在农村学校工作3年以上并且受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或在距离县城25公里以上农村学校工作3年以上的,发放标准不低于人均标准的160%;其他在农村边远地区学校工作的,发放标准不低于人均标准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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