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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试行局长接待日 交通市政住房民政成首批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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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8 13: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长春11月18日电 (李彦国)记者18日从长春市政府举行的相关会议上获悉,长春市将在政府部门试行局长接待日,11月23日起,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公用局、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民政局4家单位将作为首批试点单位,由相关责任人在各单位指定地点接待市民来访。  

  据介绍,局长接待日将通过现场接待、电话接待和网上接待三种形式,接待长春民众反映的涉及本部门职责内的问题,听取民众的意见建议,直接答复、处理需要解决的事项,维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长春市首批试行局长接待日的4家单位将在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二接待民众来访,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二周星期二,具体接待地点由接待单位自主设定。接待日前三天,政府通过网站、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待时间、地点、接待电话和网站相应栏目地址。

  此外,长春市政府还将规范局长信箱市民留言办理工作,长春市各单位局长信箱将由本单位在外网设立,主要领导负总责,为民众提供政策、政务咨询。

  长春市政府要求各单位通过局长信箱对民众反映的属实诉求,依法快速处置;对民众反映问题难度较大的,5个工作日给予解答;对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相关部门经研究,将处理后的结果通过网络或其他形式向反映人公开回复。

  长春市政府官员介绍,民众可登陆“中国长春”政府门户网站查询各部门局长信箱链接网址,反映问题,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将担负局长接待日和局长信箱的协调、指导和考核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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