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梅州市直---兴宁市人民政府2013年4月18日《兴宁新陂镇福庆村欺负、侵害参战老兵还在继续》信访答复:陈文辉:
你反映的问题,现将新陂镇政府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化粪池水和生活用水直接排入信访人的老屋,造成老屋及井水严重污染的问题
经福庆村委多次调解,双方协商,此纠纷已妥善解决好。
二、关于信访人反映自留地被挖的问题
经调查,信访人在连塘窝门口原来是有一块置换的土地,约40平方米。当时为搞好村级水利,提高农田的排灌能力,村委按原有排灌沟80公分宽的标准进行修复。
三、关于信访人反映果树被砍,得不到解决的问题
信访人承包的果园与福庆寺毗邻,当时福庆寺为方便群众,在雇请福庆罗屋村民罗伟强清理寺周边的树木、杂草的过程中,误砍了信访人的果树。虽经镇有关部门、村委会进行多次调解,但双方至今没有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现镇驻村工作组和福庆村委提出按济广高速公路征收标准(树干直径30公分以上荔枝树每棵1000元计算)进行赔偿,但信访人对此赔偿方式不接受。我们将对此事继续跟踪落实,并尽快把矛盾纠纷解决好。 5月17日《兴宁参战老兵要求严肃处理新陂镇领导》的信访回复:陈文辉:
你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情况如下:
2011年11月,新陂镇政府针对辖区内交通事故呈多发、上升的态势,组织协调交警兴南中队、新陂派出所和抽调部分镇干部在新陂范围内开展联合交通执法整治。在开展此项工作的过程中,部分工作人员以欠妥的方式查扣了陈文辉驾驶的无牌无证摩托车,并由民警带回派出所进行了笔录问话,然后由民警专门送其回家,被查扣的车辆也于次日送还给陈文辉。
事情发生后,兴宁部分参战退伍老兵集体到新陂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上访反映此事,要求给予合理解决。新陂镇主要领导亲自接访了他们,对他们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经过沟通,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
一、镇主要领导分别就工作人员欠妥的工作方式对陈文辉作了诚恳的道歉和慰问。
二、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三、对陈文辉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四、帮助解决陈文辉提出承包福庆村集体果园的合同延期30年。
五、帮助陈文辉解决了建房的土地问题,让其住上宽敞舒适的住房。
六、陈文辉及参战老兵均对此事的解决表示不再提出异议。上访的诉求均已于2012初年协商解决好。
此后,新陂镇、福庆村对陈文辉一直给予关心,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此事虽属旧事重提,经过做工作,陈文辉也同意不再提及此事。
新陂镇人民政府
2013年5月17日 看了这样的两个回复,我们老兵们感觉非常地震惊!为什么代表着政府行为的“答复”,还敢说假话?那么请问:让新陂镇干部带路指认,会同交警、民警,到山村小道的陈文辉家门口,停下设伏,专等陈文辉出来(多名群众目睹)摩托车还没打火,就实施抓捕,且从镇官和干警口中说出:“早就要抓你了”“上访就是犯法”,还想把刚出家门去田地除菜虫的陈文辉妻子铐起来,也不用查看摩托车证照(次日当众交验了证照)还说“这是给陈文辉小小的教训”!还请来社会上的“大哥”进了陈文辉的家,从此造成陈文辉的妻子夜夜恶梦惊醒,冷汗淋漓。这就叫做交通整治,有这样整治交通的吗?完全就是打击报复设局陷害!后来虽经调解写了协议,参战老兵方面做到了停止诉求,而新陂镇却在变着法子打折扣,至今还未执行到位,只用行为“欠妥”二字就能解决所有问题吗? 说到“新陂镇福庆村对陈文辉一直给予关心、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更是可悲!说的比唱的还好听!万万想不到,政府的“答复”不但说假话,还会颠倒是非,瞒上欺下,明摆着因陈文辉出于保护山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曾三次制止过村官刘翠梅的丈夫陈志伟的乱砍乱伐破坏山林行为,既没有报警,也没有索赔,可还是招来了刘翠梅及其家人一系列打击报复和迫害,从精神上和生产生活上进行了破坏和侵害。这些以权压人,仗势欺人的行为,多次反映到镇政府领导,而镇政府领导一直认为是陈文辉“多事”不予理睬。对村官及其家人包庇怂恿,官官相护,充当保护伞。请看下面事实: 1、陈文辉承包地内的松树、杉树,被村官刘翠梅丈夫陈志伟请人砍后,已所剩无几。陈文辉决定在“农业学大寨”时所开的梯田清园后种植山油茶,就请来本村民陈柏昌进行清园的时候,村官先是叫来新陂镇林业站站长、副站长,拿走了200元作为“以罚代批”。几天后又带来了兴宁林业分局的六个工作人员(其中有个科长)会同镇林业站站长、副站长及全体村官,来到陈文辉家中,说陈文辉是乱砍乱伐要坐牢,或罚款5000元,在论理的过程中,村官刘翠梅还拍着桌子,气得陈文辉泪流满脸地就要说出本不想说的“真相”的时候,刘翠梅却带着所有人不了了之地走了。真是贼喊捉贼。 2、陈文辉和福庆寺共用的山泉自来水管,被刘锦昌(村官刘翠梅的父亲)指使其外甥潘伟林多处锯断破坏了,半年多无水使用,陈文辉夫妇排查整修,还是无法修好使用,只好再买水管请人重布才用上了水,欺人大甚了! 3、化粪池水和生活用水到现在还源源不断地排进陈文辉的老屋和井,经福庆村委多次调解,双方协商,此纠纷已妥善解决好完全是骗人的话,瞒上欺下! 4、陈文辉的46平方米的自留地内,有史以来就没有什么水沟,周边的所有群众干部都可以作证,是村官们为推卸责任而捏造出来的借口。当镇村干部和参战老兵们到现场查看时,村官刘翠梅还讲出了“此块自留地原是她家的,给她的大姨后调换给了陈文辉”都已经是近三十年的事了难道还不清楚吗?“原沟复修”是睁着眼睛说瞎话。 5、福庆村福庆寺的范围地与陈文辉的果园之间,砌有一道围墙相隔,被砍荔枝树(栽种了27年,年挂果500-600斤)旁边的围墙就有4.5米高。陈文辉赖于生计的荔枝树,在自己的果园里被人“误砍”,
镇驻村工作组和福庆村委提出按济广高速公路征收标准(树干直径30公分以上荔枝树每棵1000元计算)进行赔偿,请问,这样的赔偿的依据合理合情吗?这跟济广高速公路征收没有任何的关联!树砍了,承担经济责任的时候就拿济广高速赔偿标准这不着边际没有任何关联的尺度去度量老兵赖以生计的主要经济来源,强势逼人啊!问福庆寺,为方便什么样的群众,需要跳过4.5米高的围墙到陈文辉的果园去干什么呢?陈文辉果园内的树木、杂草又用得着福庆寺雇请罗伟强来清理吗?要说谎也应找个好一点的理由!而事实上,福庆寺主刘锦昌依仗福庆村和福庆寺的权势,叫罗伟强砍了陈文辉荔枝树,从而达到破坏三高农业生产之目的,估量着陈文辉还是不敢报警投诉,如陈文辉敢投诉也会由福庆寺赔款了事,这是惯例,村官及其家人是永远也用不着负什么责任的。 以上事实充分证明了村镇串通一气,讲假话,违背了实事求是的原则,丧失了政府的公信力,使陈文辉夫妇旧伤未好,再添新创。光荣之家无光荣可言,优抚对象的尊严体面扫地尽失。伟大的党啊,我们的母亲,请来看看您的多灾多难的孩子吧! 兴宁参战老兵 2013-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