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查看: 138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北京市容委回应公厕限蝇令:2只苍蝇是国家标准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5/26 11: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北京二类公厕苍蝇不多于2只的标准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公厕卫生标准》,市市政市容委不会改变标准。昨天,针对此前发布《北京市主要行业公厕管理服务工作标准》中苍蝇不得多于2只的“限蝇令”引起社会热议,市市政市容委首次回应,同时表示,此前的管理实践表明,这不是一个高不可攀的目标。
     公厕新标准并非不能实现

  “公厕中苍蝇不得多于2只,这是拍脑门想出来的吧!苍蝇还能看限制令?”昨天,记者在网上看见,许多网友对5月14日市市政市容委发布的《北京市主要行业公厕管理服务工作标准》中对于“苍蝇不超过2只”提出这样的疑问。另外,还有网友对工作标准的可操作性提出异议,表示公厕“限蝇令”恐怕很难落实。

  “公厕中苍蝇不得多于2只,绝不是拍脑门想出来的,它依据了国家标准。”昨天的说明会上,市市政市容委环卫处处长谢国民介绍,199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公厕卫生标准》中就有明确规定,一类公厕苍蝇数量是零只,二类公厕苍蝇要3只以下,城市公厕国标中不仅对苍蝇的数量进行了明确,还对蝇蛆、臭味强度、采光系数、氨、硫化氢等具体标准值设定了指标。另外,2008年以来,市市政市容委就组织相关部门,对包括公厕服务在内的全市环境卫生专业作业进行考评,为了便于检查考核,对各项作业要求提出量化标准,采取 “日检查、月考核、季评价、年汇总”的形式,对专业作业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其中,公厕是否干净就占一定的分数。

  “公厕中苍蝇不得多于2只并不是不能做到”,据介绍,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西城区对辖区400名公厕保洁员提出禁超2只苍蝇的强制性要求,实践证明这个目标并非高不可攀,是可以实现的。谢国民处长介绍,北京的厕所也是经历了露天旱厕、水冲厕所不断干净的过程,很多网友对此提出的指标质疑也是正常的,说明大家关注这件事。他表示,提出苍蝇数量的标准,从另一个侧面说,也反映公厕是否消毒、是否及时保洁、是否装纱窗、是否装门帘,而这些工作到位,苍蝇少是必然。他表示,随时欢迎媒体对公厕管理的监督。

  北京公厕标准高于国家标准

  据谢国民处长介绍,北京市公厕管理标准中不仅仅提到了苍蝇,还包括卫生保洁标准、设施及维护标准、保洁人员服务标准和管理标准等。如果大家要全面了解这个标准,请登录市市政市容委网站查询。

  他表示,北京作为首都和国家旅游的重要窗口,人口众多、高度聚集,公园、旅游区、机场车站、医院等行业公厕也在超负荷运转,而现在一些行业管理公厕水平比较低,致使蚊蝇盘踞的现象屡见不鲜,保障公厕良好舒适的环境确实也是一件艰巨的任务。

  近几年,北京市为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建设了大量公厕,截至2010年,全市共有公共厕所12604座。城六区共有各类型的公共厕所6782座。远郊区县共有公共厕所5822座。如此多的公厕,如果没有一个标准,没有一个量化指标,就无法实施有效的管理,这些指标的确定,对公厕保洁员来说就是方向。国家的标准已经很高,北京是首都,标准就应该更严格。

  公众不必纠结在“2只苍蝇”上

  专家表示,北京出台的公厕服务标准称得上是一次“大修”,不仅对公厕的屋顶、墙壁、地面等无积水、积灰、杂物进行了细化,还对公厕内臭味等级进行规定,同时规定公厕内广告不得影响公厕的使用功能,不得影响公厕内的观瞻。这些标准之前都是没有的,或者说没有得到细化,北京的公厕标准显然具有进步意义。公众与其纠结在“2只苍蝇”上,不如及时提供意见与建议,供制定标准的相关部门参考,并通过公众及舆论监督促使标准得到更好的落实。当公厕服务水平得到整体提升,实际上也是对城市形象的提升。

  新标准出台后

  首查公园公厕

  昨天上午,市公园管理中心召开“北京市属公园提升厕所管理水平现场会”,会上,市公园管理中心表示,公园公厕管理要达标,同时,规定公园内的公厕卫生纸、洗手液不断线。

  现场会后,市公园管理中心对公厕卫生情况进行了检查,工作人员分别通过眼观和鼻嗅的方式检查,并未发现苍蝇的身影,也未嗅到异味。这也是《标准》出台后公园的首次检查。据市公园管理中心宣传处陈志强处长介绍,市属11家公园现开放公厕126处,从即日起至国庆节前,市公园管理中心将在落实《北京市主要行业公厕管理服务工作标准》和《市属公园厕所建设管理规范》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暑期游园及游园高峰时段的公园公厕管理标准,分五个阶段推动市属公园厕所服务水平,并聘请社会监督员参与对公厕的专项检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兴宁A8 ( 粤ICP备08126561号-15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  

GMT+8, 2024/10/8 00:32

© 兴宁A8

手机绑定 兴宁A8支持手机、电脑、平板一站式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