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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公安局获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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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7 16: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经过公安部严格考核验收,平远县公安局近日荣获“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荣誉称号。该局成为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广东省只有4个单位获此殊荣。

  多年来,平远县公安局坚持以“执法为民”为宗旨,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实行执法工作会考制度,推行“诚信执法”,积极回应当事人的诉求,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针对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问题,该局以制度建设保障“诚信执法”,制订了《侦查破案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等一系列执法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从源头和各个执法环节防止执法偏差。2009年,该局率先在全国推出以“警务联络点制度、民警任村官制度、捆绑治安责任制度、创建‘五无’平安村(企业)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警民无缝合作”警务模式,在全县建立190个警务联络点,确定1600多名警务联络员,实现了民警与群众、派出所与基层组织的无缝对接。今年初,该局又首创了“外出人员联络服务”警务新模式,在全县12个镇设立外出人员联络服务站,民警通过关爱留守老人和留守少年儿童,为外出人员办理各种证照、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与外出人员建立起良好的关系,实现了对外出人员的有效服务和管理,进一步优化了基层农村的执法环境。

  据了解,该局近10年来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和冤假错案,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依法查结率达100%,刑事发案稳中有降,2009年被广东省公安厅评为“四无五达标”先进单位,2009年群众安全感为91.77分,位居全市第一、全省第七。2003年至2009年,该局连续7年执法质量考评总成绩均居梅州各县(市、区)之首,两次被广东省公安厅评为“执法质量优秀单位”。

  (涂样生 林豪杰 谢县奎 何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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