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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狗咬伤女子引多项并发症 六年五审获赔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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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3 09: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10月11日,都市快报栏目曾经报道了长安区一只狗连伤三人的事件,10月12日,在咸阳市渭城区法院,一起因为狼狗伤人而引发的索赔案。在历经六年之后,终于尘埃落定,画上了句号。

  给妻子换药吸氧,肢体按摩,对于咸阳西北电力建设第四工程公司的刘先生来说,已经成了每天的必修功课。

  刘先生:回到家就比较郁闷,比较窝囊,我心里难受,也很愤恨。

  这种让刘先生郁闷的生活已经持续了六年之久,2004年7月4号早上,刘先生的妻子张莉在晨练途中突遭意外,被咸阳金威保温材料厂杨占坤饲养的两条狼狗咬伤了双腿。事发后,张莉把狗的主人起诉到了咸阳市渭城区法院,2004年11月,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杨占坤一次性赔付给张莉12000元。但是,谁也没有想到,在接下来的六年里,双方会为了这起意外又反复经历五次对簿公堂。

  刘先生:后来发展了好多并发症,神经咬断了,在腿窝那。

  在此期间,受害人张莉因为病情恶化,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再审,并于2005年拿到了赔偿2万2千元的再审判决,但是一年后,由于伤口还是没有彻底治愈,张莉做出了再次申诉的决定,在反复的诉讼中,截止2009年,张莉共获赔3万6千多元。

  刘先生:整个经济就瘫了,一天靠最低生活保障,娃也上不成学了。

  为了对这起备受各界关注的狗伤人事件最终了结,2010年5月,第六位主审法官特地把法庭搬到了张莉所在的社区,并邀请了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区居民在内的200多人参加庭审,并在庭审后广泛征询了旁听者的意见,也最终让双方达成了一次性给付9万元的了结协议,双方从此再无争议。(朱莉) (来源: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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