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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兴宁市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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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0 14: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解决兴宁市部分学校教师因产假、病假等原因造成临时缺额的问题,现委托兴宁市兴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编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及人数
(一)A类岗位
  A类岗位共招聘19名。
  招聘对象为专业对口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B类岗位
  B类岗位共招聘5名。
  招聘对象为专业对口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普通高校全日制和成人教育)。
(三)C类岗位
  C类岗位共招聘2名。
  招聘对象为专业对口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四)D类岗位
  D类岗位共招聘36名。
  招聘对象为专业对口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含普通高校全日制和成人教育)。
(五)E类岗位
  E类岗位共招聘37名。
  招聘对象为2021年7月在兴宁市第一小学代课,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小学以上教师资格的临聘教师。
各类岗位的具体设置及报考条件,详见《公告》(附件1-《2021年8月兴宁市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岗位表》)。
二、工资福利及社保待遇
(一)工资福利待遇
  A类岗位:每人每月4000元(含基本工资1410元、绩效工资及按社保部门规定缴交“五险”的个人缴费)。
  B类岗位:每人每月2500元(含基本工资1410元、绩效工资及按社保部门规定缴交“五险”的个人缴费)。
  C类岗位:每人每月2200元(含基本工资1410元、绩效工资及按社保部门规定缴交“五险”的个人缴费)。
  D类岗位:每人每月2100元(含基本工资1410元、绩效工资及按社保部门规定缴交“五险”的个人缴费)。
  E类岗位:每人每月2000元(含基本工资1410元、绩效工资及按社保部门规定缴交“五险”的个人缴费)。
(二)“五险”缴交
  按兴宁市企业职工缴交“五险”的办法缴交;单位缴交部分由兴宁市兴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缴交,个人缴交部分由本人负责缴交。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8月兴宁市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岗位表》(附件1)。
  3、A类、B类、D类岗位年龄为18至45周岁,C类岗位年龄为18至40周岁,E类岗位年龄为18至49周岁,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至2021年8月31日。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
  4、因本次招聘主要是为了解决因产假等出现的中小学教师临时紧缺的问题,故不接受已孕人员报考,体检时发现已怀孕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受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提交如下材料:
  (1)应聘人员打印《兴宁市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见附件2),《兴宁市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相片用于制作《准考证》)。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
  (3)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签订《2021年8月兴宁市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考生承诺书》。
  以上相关材料在报名时按顺序装订,提交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审核(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一律不接受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21日—8月22日共两天
  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3、报名地点:兴宁市兴城曙光南路就业大厦一楼。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8月24日。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应诚信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填报《兴宁市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报名表》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中专、中职)开始填写至报名当天,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4、前来报名的考生,进入报名场所时,应主动出示粤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和查验行程卡,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引导,保持1米以上间隔有序进场,减少人员聚集,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凡是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以及发现有咳嗽、乏力、胸闷等疑似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场参加报名。市外、省外报考者,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
五、考试
  根据实际情况,本次招聘A类、B类、D类、E类岗位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C类岗位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专业素养、组织协调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总分为100分。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若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学历、职称、教师资格等级及在兴宁公办学校代课年限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主评委的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体检按各招聘岗位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体检不合格的或出现放弃体检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兴宁市教育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从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止,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满后,学校同意继续聘用的,可续签合同)。教育局根据各自报考岗位,安排被聘用人员到相关学校任教。
报考兴宁市第一小学E类岗位的,学校根据本次各岗位考试成绩排名顺序,择优确定2022学年、2023学年拟聘用人选。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或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取得聘用资格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附件:
1.2021年8月兴宁市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岗位表
2.兴宁市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报名表
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2021年8月兴宁市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报考指南
5.2021年8月兴宁市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考生承诺书
兴宁市教育局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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