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简本79-2 教育设施发展规划 高中和职业教育资源向兴宁市中心城区集中。调整农村中小学学校布点,各乡镇镇区重点建设1所寄宿制中学和1所完全小学,镇域均衡分布小学教学点。积极增加城区中小学布点,逐步扩大城镇中小学招生容量。 兴宁市2015—2016学年度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一、小学教育 小学教育是九年义务教育的重要基础。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保证七周岁儿童依时入学,并将入学年龄逐步过渡到六周岁。今年兴城区学位偏紧,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仍不具备过渡到六周岁的条件,因此,要确保七周岁的儿童入学。有条件的农村小学,应招收六周岁的儿童入学,确保六周岁儿童入学率逐年增加。小学教育应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深入实施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积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城区小学的入学工作;科学规划,合理调整中小学校布局,积极推进小学教育均衡发展,逐步解决城区入学难和大班额问题;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学校建设,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升小学教育的整体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初中教育 认真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坚持依法治教,采取多种措施,认真做好组织入学工作,确保小学毕业生都能进入初中就读。进一步完善小学毕业生升学办法,继续实行划区招生和电脑派位入学。各校不得设重点班和快慢班。面向全体学生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进一步提高初中教育的整体质量和效益,为社会培养合格的初中毕业生,为高中阶段教育输送更多的合格生源。 三、高中阶段教育 巩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是我市教育发展的主要任务。本学年度,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大力发展优质高中,扶持发展区域性高中,控制办学规模,提高教育质量。普通高中要深化改革,注重内涵发展,提升教育水平。努力办好兴宁市职业技术学校、兴宁市技工学校和梅卫职校。职业教育要扩大招生规模,拓宽招生范围和方式,积极探索实施弹性学制、校技合作、“企业校区”等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继续推进和完善非全日制中职的招生和管理,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人才;各初中学校(含完中)要做好初中毕业生升学和送生工作,确保所有初中毕业生都能升入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大力鼓励初中毕业生报读省、市属中职中技学校;宣传和推荐初中毕业生报读珠三角中职中技学校。二、初中 三、普通高中 四、职业高中.中专.技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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