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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户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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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8 09: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领导好!

我有两个户口一个在深圳,一个在兴宁。我现在想把兴宁户口销掉,可以么?在那里办理,在深圳还是兴宁?户口消了会出证明么?证明什么时候可以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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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8 09:38 | 只看该作者

陈先生:

你咨询办理重户注销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凡在“广东省省级人口相片比对平台”中下发的需注销我市重复(虚假)户口的跨地市核查任务由市局审批办结。保留我市真实户口的跨地市核查任务由县(市、区)局审批办结。

二、处理原则:保留真实注销虚假户口的原则。

三、报送材料:

(一)重复(虚假)户口核查处理审批表;

(二)当事人书面申请书;

(三)询问笔录;

(四)派出所综合调查报告(报告应说明系统查询、查看档案、走访及面见当事人等核查工作的有关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法律责任声明书;

(六)真实和重复(虚假)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重复(虚假)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由县级公安机关收缴留存,在核查处理审批表中(区)县级公安机关意见中注明】;

(七)因迁出未注销导致重复户口需注销的,提供相应的准迁证及迁移证复印件;

(八)其他能证明户口重复(虚假)的证明材料。

注:户口注销后由注销地派出所出具《户口注销证明》

兴宁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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