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查看: 4070|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兴宁金诺手机店违规设立广告牌

[复制链接]

1858

主题

3100

帖子

3268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5/6/6 10: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领导好:

我是住在兴田路二菜市附近住户,近期发现,金诺手机在门店上方做了一个巨大的广告招牌,足足占据了6层楼窗户,更重要的就是其位置正处于兴田路主街道与二菜市住宅区路口交叉口。这是存在很大的隐患的。

我记得政府部门是有明文规定的,商家广告招牌是不能遮窗,不能过大,过高。有关部门曾经针对此问题也做过整改。但是金诺手机店做了那么一个招牌,很明显是违背政府部门的规定,违规设置广告招牌,无视政府部门管理制度,危害过路市民。另外一方面,一旦此商家有违规现象,后续必会有很多商家跟风,这样一来政府的整改工作就会加大难度,对社会对市民造成不可估测的后果。对人员安全造成威胁。

安全隐患:1、此类招牌遮窗容易造成火灾隐患,通气也会有一定的影响。

2、一旦室内有任何灾情,大大增加了救援难度。

3、遇上台风或大风天气,大招牌更容易被吹倒,容易造成安全事故。

为了我们的安全,为了整个兴宁能有良好的风气,为了不让人悲痛的事情发生,希望有关部门对此事重视,不能让此类事情有任何萌芽的机会。已多次反馈无果,请有关部门重视!(潘先生)


1858

主题

3100

帖子

3268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2
 楼主| 发表于 2015/6/6 10:29 | 只看该作者

潘先生:

你反映兴田路金诺手机门店上方的广告招牌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情况后。经我们现场调查了解,该广告招牌在2013年前已设置,由于该门店上方弯处的窗户是连体窗户,东南二面临街都有窗户,而大部分门店只有一面临街有窗户。在2013年环境综合整治中已要求其对南面临街遮挡窗户的广告招牌进行整改,其已按相关要求对影响消防救援的广告招牌整改到位。对于广告招牌的安全问题,我们会要求店主做好日常定期维护检修工作。
              兴宁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
                     2015年6月5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兴宁A8 ( 粤ICP备17110913号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  

GMT+8, 2024/11/30 08:33

© 兴宁A8

手机绑定 兴宁A8支持手机、电脑、平板一站式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