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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小贩告城管第一案今日开庭 双方曾互有动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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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4 09: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记者/黄少宏 实习生/杜静)今年3月广州小贩与城管冲突事件再起波澜。女小贩李盛燕在摆卖东西时与前来执法的赤岗街城管人员发生冲突,事件曾引发全国关注。2个月后,李盛燕委托律师起诉城管部门,案件今日在海珠区法院开庭。专家称,该案是广州小贩告城管第一案。
  据市城管执法局提供的执法视频显示,今年3月6日,城管工作人员在广州大道南客村立交附近执法时,与李盛燕发生冲突,双方互有动粗、互有口角。随后,城管部门报警,警察为李盛燕戴上约束带,并将李盛燕及其老公、小女儿带到派出所,据了解城管执法人员也被一起带到派出所。事后双方相互道歉,赤岗街道还要求涉事城管协管员敖大挺停职检查。城管部门本以为事件就此平息,没想到,近日李盛燕却提起了行政诉讼。
  昨日,记者和李盛燕的代理律师隋牧青取得了联系。隋牧青告诉记者,他们在起诉状中提出,海珠赤岗街城管在执法过程中“没收东西”、“人身隔离控制”等行为是违法的;而公安的强制传唤“超过了8个小时”、“使用了约束带”,将李盛燕的女儿带到派出所等行为,也被认为是违法的。
  据了解,相关城管、公安部门已经提交了答辩状。“公安部门认为传讯没有问题,传讯期间当事人仍然有人身自由,并且给小女孩很多照顾”,隋牧青在收到的答辩状中看到了公安部门的答辩意见。
  而城管方面,据媒体早前报道,曾有部分工作人员表示,“怎么也搞不懂城管为何成了被告”。尽管如此,市城管执法局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昨日表示,该案“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我们相信法院”。
  这起案件,在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律师看来,应是广州第一起小贩告城管的案件,是一个有代表性的法制事件。
  朱永平表示,在这起案件中,城管应该首先证明小贩是否属于占道摆卖,其次则是证明其执法程序是否存在瑕疵、“有没有使用暴力”等问题。城管如果不能证明小贩违法占道经营以及自己执法程序正当,“就可能败诉”。
  不过,广东创基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绍华则认为,在这起事件中,小贩占道经营首先是违法的,而城管是有权执法的,只是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当,“不足以构成违法”。
  针对公安部门的诉讼,朱永平律师认为,警察是拥有刑事传唤权的,只要事件中出现了暴力,警察就可以传唤,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使用强制措施。至于将女小贩的小女孩带到派出所,公安部门只需要证明将其带走是出于善意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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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视频显示:双方互有动粗
  今年3月21日,广州市城管执法局公布了3月6日广州大道南客村立交附近的执法视频。视频显示,在广州大道南客村牌坊对出人行道位置,有许多正在摆卖东西的小贩,其中一名身着红色上衣的女小贩(即当事人李某)正在卖番石榴。数名城管工作人员此时正好到此执法,其他小贩因此陆续离开,不过有市民正向李某购买番石榴,李某也就没有立即离开。
  一名身着白色制服的城管工作人员即过去拿走李某摊档上的一把刀(李某曾告诉记者,这把刀是用来削番石榴的)。对此,城管执法局宣教处有关负责人解释为暂扣其刀。
  随后,李某即要求对方归还,“刀乖乖地给我拿过来”。城管工作人员则是要求其离开,后来也将刀放回到了李某的摊档上。不过,李某也未马上离开,而是打起了电话。
  另一名上身穿着白色制服的城管工作人员(即是后来与小贩动粗的辅助队员敖大挺)则在旁表示,“我下次看到你,一定扣你(东西)”。隔着摊档的双方随即发生了言语冲突,一名城管队员则上前劝开双方。但是,双方的言语冲突还是没有停歇,并互用手指指着对方。
  “如果不是看在你小孩在这里,就扣你的东西了。”敖大挺说。
  “你扣啊,你扣啊”,李某说。
  随后,双方在冲突中都使用了不文明语言。李某骂对方是“土匪”,手指到对方鼻子,敖大挺则推开其手,并要绕过摊档向李某跑过去。李某于是拿起一个番石榴砸向敖大挺。敖大挺躲了下,然后跑到李某身旁,双手按住李某,手接触的位置为肩以上部位。旁边的城管工作人员则上前,分别抓住李某的手,同时隔开敖大挺。在此过程中,李某和敖大挺仍然有肢体冲突。冲突过程中,敖大挺制服左袖被撕裂。
  1、海珠赤岗街城管在执法过程中“没收东西”、“人身隔离控制”等行为是违法的;
  2、公安的强制传唤“超过了8个小时”、“使用了约束带”,将李盛燕的女儿带到派出所等行为,也是违法的。
  起诉状
  小贩李盛燕诉求
  一、确认城管、公安的行政行为违法;
  二、要求城管、公安在全国媒体上向其道歉;
  三、赔偿精神抚慰金和误工费等。
  回应
  公安部门:传讯没有问题,传讯期间当事人仍然有人身自由,并且给小女孩很多照顾。
  城管相关负责人:该案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我们相信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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