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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报告建议人均住房超40平米部分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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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8 11: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社科院28日发布报告,提出应及时推广沪渝经验,对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用房超过40平米部分,无论住房为何种产权性质,均应按评估价格征收税率较高的保有环节房产税,且新增商品房和现有存量房均纳入征税范围。(记者韩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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