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查看: 243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梅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审议通过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8/10 11: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 记者刘世锦 实习记者黄汶)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梅州市老龄事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近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规划》提出,“十二五”期末我市将基本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0张,基本实现“9073”目标:90% 的老年人在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支持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7%的老年人由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和托老服务,3%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
  据了解,目前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超过67万人,预计2015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71万人,其中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14万人,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家庭小型化和空巢化问题日益突出,对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此,我市专门制定出台《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全市老龄事业发展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保障。《规划》提出,要建立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以家庭养老为核心,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并完善这些养老机构的设施建设,最终实现 “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在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方面,建立覆盖全民、区域协调、城乡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制度,本市户籍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将达到90%以上;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完善老年人社会福利和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逐步提高农村“五保”老人的集中供养率。《规划》还针对老年医疗卫生保健、老年社会管理、老年养老服务等方面工作作了详细安排。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兴宁A8 ( 粤ICP备17110913号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  

GMT+8, 2024/12/1 05:07

© 兴宁A8

手机绑定 兴宁A8支持手机、电脑、平板一站式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