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凌晨3时左右,我丈夫在洋里三洋加油站上夜班。为了维护三洋加油站的经济利益,威望及尽到工作的职责,在车主加完油追回油钱一百六十多块的时候,右手压住车门被车主开车拖到离加油站约一百五十米左右(205国道)路中间致死。 然后凶手开车即时逃离现场。 <一>1)经市地级法医鉴定:被害人被具有接触面积大,较平整的钝器作用于头部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经亲属当面看着尸检,颅骨全部碎裂。凶手驾驶蓝色广本奥德赛商务汽车是属于小型汽车,死者不可能跌倒在水泥路面上接触大面积颅骨碎裂。手抓住驾驶车窗跌倒,也只能前后颅骨碎裂,但结果是颅骨全部碎裂,所以认为凶手是用凶器打死。 2)凶手在事前一天还抢劫蔡某的助力车及人民币3000元,还持刀将另一位胡某乱砍致伤。 3)凶犯2004年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营制两年。 4)凶犯在看押期间装疯卖傻,想逃避法律惩处,说患有精神病,在梅州市中级法医鉴定“评定其有完全责任能力。” 以上四点证明凶犯目无法纪,狗胆包天,把自己随心所欲的行为代替法纪,致人死命,把人命当做儿戏,家属认为只判14年徒刑太轻。要想国家太平,社会和谐,对于社会上危害人身安全,破坏家庭,影响人心的渣滓,应当严惩,绝不手软,来证明法律是庄严的。 <二>对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金合计180,648.50元,至今仍是开头支票,凶犯判刑,其家属不出来负责,受害方遭殃,今后谁来买单,受害方向谁来讨回赔偿金。只有惩处,才能实现赔偿金,画饼充饥何时休!! 本人手无寸铁,上无权,下无钱,儿子又智商差,连门路都不知道怎么进官府的弱势群体之类的人,以后我儿子以后的长期道路是怎么样是可以想象的。
惩恶扬善,本是法律的尊严,受害人在此呼吁要求有关公检法部门,重新考虑此案判决,给死者在九泉下一个交代,让全社会知道法律是人人平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