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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民俗风情—兴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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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6 23: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1.婚嫁

旧时婚俗主要有“等郎妹”、“童养媳”、“顿花妹”、“指腹婚”等。“等郎妹”是指有些人结了婚长期没生下男孩,有钱便再娶,讨二奶三奶,直至能生男孩为止。没钱的便买个女孩来抚养叫做“等郎妹”。意思是取个好兆头,等生个男孩。如果真生了男孩,父母便为他们匹配为偶。如此成婚者,大多女大于男,甚至相差很远,故有“十八娇娇三岁郎,晚间共枕尿满床”的哀怨。许多父母,当孩子一生下来,就为其婚事着想,与亲朋好友讨个女孩抚养,待女的长大后成婚,叫“童养媳”。一般是男长女幼,多出现在贫困人家。这种由父母包办的婚姻,绝大多数难有和谐的感情。“顿花妹”是指做父母的急于生育,抱养人家女孩,若日后生下男孩,可成婚也可不成婚,若无生育或只生女孩,所抱养之女作自己女孩看待。“指腹婚”是指两家妇女怀孕时,互相约定,只要所生婴孩性别不同,长大便成亲。
嫁娶礼仪有“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此类民俗反映了客家人对人丁繁衍兴旺的期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此陋俗被破除。但由于历来对婚姻大事的高度重视,在迎亲嫁娶上仍有一套追求美好、讲究吉祥的习俗。
打扮新娘。新娘出嫁前,要请“扮娘”打扮。所请扮娘一定 要“四片全”(即有子、有孙、丈夫健在,且在村中有名望)。打 扮新娘要梳3次头,每梳:次都说一句吉祥的话:一梳梳到头,二 梳福禄寿,三梳子孙满堂。接着便为新娘穿衣、裤和鞋。
打米筛花。新娘在“上轿”前要请有声望的叔公打米筛花,说 “四句”其仪式是,在祖公厅里放一“摸栏”(似匾状但比匾大的竹编织具),当中放一方凳,其外置一箩筐。选好时辰后,伴娘便扶新娘先坐一下箩筐,后端坐凳上,并说吉祥语,如“坐箩又坐凳, 身家大过兴宁县”。打米筛花者双手执米筛置于新娘头顶,作筛米状,说四句吉祥的话,意为把吉祥、美好筛在新娘身上。
上轿。打完米筛花以后,家人、亲属、亲戚都要送红包给新娘,谓之“上轿钱”。父母还送一个提包给出嫁的女儿。包里装有莲子、枣子、早稻粒、长命草、糖丸、葱、蒜等象征美好的东西。之后,新娘悄悄上轿(一般不放鞭炮,认为嫁女是蚀本的事,不值得大张旗鼓。这种观念现有所改变,但风俗犹存)。
拉月(拉,意为查巡探望)。新娘出嫁,其娘家组织送亲队到男家去。送亲队由7人组成,其中必须有媒人和男童参与,其他则是婶、嫂、婆等妇女(寡妇不能参与)。送亲队要送嫁妆,嫁妆中必配灯盏(灯同丁)、铜壶(带嘴,象征男孩)、糕饼、方镜、甘蔗、柏枝、长命草,以及9个鸡蛋,每个鸡蛋上各写一个红字,组成“百子千孙,长命富贵好”。
迎亲。新娘上轿后,由男方家的一名已婚男子引路“入门”。至新郎家时,门前燃放喜炮,用稻草、“桃符”燃起火堆,由“伴妇”接新娘“下轿”,并跨过火堆,进入祖公堂向祖宗行礼。有些地方,新娘在跨火堆后便把一些花生、糖果、枣于、莲子、硬币撒在地上,让小孩竟相抢拾,意为五福盈门。
闹洞房。风趣而不失礼。亲朋好友或兄弟叔侄、姑狸姐妹与新婚夫妻逗笑取乐。虽是戏滤,但不失礼节;虽是逗乐,但寓意深刻。
随着文明新风的推行,婚事新办的日益增多,男到女家落户、集体婚礼、旅行结婚的新风尚也日益被人们接受。
2.丧葬
旧社会时严袭古制,丧葬全过程禁忌很多,礼仪繁锁,服丧期长,人力资财耗费很大。20世纪50年代以来,旧的礼俗已逐渐被废 除。其问虽有一些反复,而丧事简办已相袭成风。
丧礼。当病人弥留之际,其子女即为其换上没有纽扣和衣袋的寿衣,迁至正堂。遇病危者,先移入正堂,病卒后再换上寿衣。男称“正寝”,女称“内寝”。在外死亡的尸体,称为“冷尸”,运回来只能放在侧屋,不能移入正堂。
“沐浴”。死者家属在未正式成服以前,孝子孝女、媳妇、孙子们,将上衣反穿,腰束麻皮,持壶或碗哀哭着去河溪中向“河神 买水”,即在河边插上未点燃的香纸,再丢几枚钱币于河中,顺手舀水,不能重舀。回来后至堂上为死者抹脸。
“探青”。“沐浴”后,在堂前挂上孝帘(白帏幕),为死者点燃油灯(称头灯),在孝帘前摆一张八仙桌,置死者神位。孝家儿孙媳妇们开始日夜守孝。按俗择吉日开锣,早晚响锣做孝,亲邻们开始“探青”。“小工”视“探青”者性别,分别以男单女双响锣,内堂孝子、孝女、儿媳们,闻锣声孝男接男宾,孝妇接女宾,跪哭于神桌侧谢亲邻吊奠之情。宾客礼毕时,要扶起孝子孝女。
成服。成服前,要先“入殓”,分“小殓”、“大殓”。“小殓”是将尸体移入棺内,但不封棺。“大殓”是正式入殓成肌孝子孝女在大殓时,围棺痛哭,上子孙钉,梆子孙线,将棺盖钉紧。成”已时,先由礼生唱礼。孝子孝女们穿上麻服,由礼生、执事主持,按
制先将死者神位移入竹纸糊的“灵屋”内,灵前供果饼等祭品,行业“三献礼”,祭告亡灵、祖宗、天地。然后孝子执“孝杖棍”,穿麻草鞋或赤足,不能穿鞋袜。一般来宾,戴黑袖纱或挂白花。现虽仍有成服礼,但多采用“追悼会”形式,由主持人介绍死者生前美德,引为后人学习怀思。礼毕,孝子孝女们绕枢痛哭,名为“出枢”。
送葬。俗称“还山”。由乡邻敲锣打鼓开道,放单响鞭炮、撒路钱,逢桥过水点燃香纸,执引路火把,拿蓝字白纸灯笼(父死,书“严制”;母死,书“慈制”)、花圈、挽樟、遗像,孝子端香炉、 孝男孝女跟随棺枢。至三叉路口时,孝子孝女们转身向亲友来宾 跪谢。亲友来宾避开原路,绕道先回,至大门口跨过“火堆”、喝 “拦门酒”以示告别。孝子孝女送葬至墓地埋葬后回来,同样要跨“火堆”,喝“拦门酒”。午宴后,来宾逐渐散去,孝家做斋超度亡灵。
做七。从死者去世之日始,每逢七天在死者灵位前敬奉一次 斋果饮食。旧制,七七除服,现在多奉侍至三七除服(也有头七 则除服的)。除服那天,孝家亲属各备祭品祭把,到墓地拜祭后,祭品由各人带回。
葬俗。有“一次葬”和“两次葬”两种,绝大多数采用“两次葬”、“一次葬”多为清代至明代时期的官宦人家的墓葬,民国 时期较少。“二次葬”是先将死者以棺木人土为葬;三五年后待尸体化净时,将骨骸抬起抹干净,按人体骨架结构,自下而上叠放入金罂,,(形似金罂子的陶缸)内,内写死者世系姓名。有条件的将金罂”寄入在安全的山间岩洞中,或在山坡上挖一小龛寄青年村中筑有集体阴城”的,则寄放于“阴城”。此乃客家人辗转迁移所留下的风俗。
20世纪50年代以后,对丧葬习俗进行了重大改革,各级民政部门专门设立了殡葬管理机构,着力改革土葬,推行火葬。对殡葬仪式也实行改革,50年代开始,改出殡为追悼会,改披麻为 戴黑纱白花,改送葬为送花圈,改“理丧客”为治丧小组等,城乡居民大多接受。
3.庆寿
年达花甲(60岁以上的男女生日称为寿辰(寿诞)。寿辰由子女或其他后辈出面举办。寿期前送请柬给亲友,通知寿期,请来宾吃祝寿酒。但对年纪比寿辰人高的长辈不送请帖,俗规只能晚辈前来祝寿、庆寿。庆寿含有祝老人延续寿年之好意。
庆寿礼节繁多,喜庆而严肃,要摆寿堂,行寿礼,儿女亲朋要致颂祝辞,送贺礼寿匾等。50年代以后,礼仪有所改革,力求简化。一般在寿辰举办家宴,为老人添置一些衣肌用具,以表孝心,同时邀请嫡亲姑表姐妹回乡为老人祝寿。
4.生育
“胎神”、至今仍有不少人情奉“胎神”。妇女怀孕后,家人便时时注意,禁忌犯了“胎神”。不在孕妇房间添贴字画,不补衣服、蚊帐,尽量少挪动家具。不当着孕妇的面做刺激性较大的事,如杀猪、汤鸡、铲土。认为这些事情会触犯“胎神”而产生怪胎。
胞衣。兴宁人称胎盘为“胞衣”。人们对胞衣处理十分慎重,一般把胞衣埋藏于祖居地上,具体地点只有当事的祖母才知道,终生保密。故华侨和外出的人都把出生之地称为“胞衣迹”。
婴儿出生后,亲戚朋友都会来看望,礼物一般是鸡、鸡蛋、糖。主人家则请来客喝“鸡酒”(鸡、姜煮老酒),并回一壶老酒和半只鸡。出生满月后,产妇要带孩子去娘家,外公外婆则送鸡蛋和红包给新生孩子(红包2个,系于一条几米长的花带两端)。产妇在40~50天以内不干重活,着力滋补、保养。滋补品以“鸡酒”为主,一般产妇都要吃20个鸡左右做的“鸡酒”。
满月。孩子出生一个月为满月。这天,由祖母或姑、姨、母亲抱婴儿出产房,行拜祖礼,并拜见诸亲属长辈。亲属长辈则送红包作见面礼。婴孩由大人抱到门坪“喊鹞婆(老鹰)”,去圈牛房牵牛索,以取像雄鹰一样志愿高远、不惧邪恶、能驯服牛一样的庞然大物之意。中午宴会,第一碗菜是“鸡酒”,要请本家长辈和娘家人坐首席。酒宴过程中放鞭炮,第一响是请宾入席;第二响开始上酒菜;酒过三巡后,第三响鞭炮,敬请宾客猜拳欢饮。席间,再放鞭炮致谢。
现做满月酒的风俗已有所改变,有的到“赏灯”节一并庆祝,且较简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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