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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七旬翁泡温泉昏厥后死亡 [打印本页]

作者: 兴宁A8网    时间: 2011/1/21 09:27
标题: 七旬翁泡温泉昏厥后死亡
  在冬季寒流的侵袭下,不少市民纷纷邀三五好友一起泡温泉,享受休闲养生的乐趣。专家指出,温泉虽好,却并非人人适宜,如果不了解相关的保健知识,还可能“泡”出问题。

  不少市民认为,温泉水富含多种矿物质,泡温泉不仅有美容养颜、消除疲劳、促进人体新陈代谢等功效,还对腰腿疼痛富有疗效,因此泡温泉水温越高越好,时间越长越好。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过长时间浸泡温泉甚至会给身体造成伤害。15日,江西籍72岁的潘先生和朋友一起到梅城办事,由于天气寒冷,回江西途中他们便到平远泡温泉。在热气腾腾的温泉中,潘先生由于浸泡时间过长而昏迷,随后被送到平远县人民医院,终因抢救无效而离世。医生诊断其为突发性心肌梗死。

  “虽然泡温泉对身体有诸多好处,但也要有‘度’,如果泡温泉泡到大汗淋漓时,就说明泡‘过头’了 。”市人民医院刘医生指出,由于温泉水温较高,泡温泉过久可使血管扩张、心跳加快,甚至出现昏厥症状,因此浸泡温泉温度不宜过高、时间不宜过长,一般每次浸泡30分钟为宜,且每日不超过三次。泡温泉时,要随时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一旦感觉胸闷、头晕、心慌时,应马上离开温泉池;泡完温泉后,要擦干全身,注意保暖,皮肤干燥者最好抹上乳液,以免引起不适。

  同时,刘医生指出,心脏病、高血压患者泡温泉要特别注意安全。刘医生建议,老年人以及高血压、心脏病患者和身体过度虚弱者,最好不要泡温泉;急性肺炎、支气管炎、扁桃腺炎、中耳炎或发烧的急性感冒患者,不宜泡温泉;传染病患者和严重湿疹、皮肤炎及皮肤有溃烂伤口者,不宜泡温泉;孕妇初期和末期,女性生理期时或身上有伤口者,也不适宜泡温泉;空腹、太饱或者刚喝完酒、睡眠不足、营养不良等状态下,也不宜泡温泉。

    (严海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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