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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面对强征,强拆土地,农民该怎么做? [打印本页]

作者: 3256325    时间: 2011/6/15 22:43
标题: 面对强征,强拆土地,农民该怎么做?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兴城镇西郊
     开发商纠结政府,强征、强拆农民的用于生活的土地,今天镇政府牵头出动城管.武警.公安等来强征强拆农民的土地。逼得人民走投无路,做出了维护自己权利的做法,政府这样做,想要逼人造反吗?


    面对强征强拆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 第十条 第十三条 第三十九条法律规定很清楚明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条 第四章一般规定各条也很清楚明白。而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上提到: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我所读的书是这样说的: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政府的责任,工作的基本准则是对人民负责,宗旨是为人民服务。政府的权力是依法行使,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可是,现实反映给我的却是什么?我想,看到图片大家都有目共睹的了。

     从我懂事以来,我就爱每个主席,每个总理, 更爱中国共产党。认为人民政府在我心里都是可爱的,正义的,民主的,可是现在通过“政府对土地强征、强拆”的问题,让我对政府的印象已……无言以对,言不由衷……

     不停止各地政府的“强拆强征”,我们所学知识里的东西: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这些,全是废话。
     最终;我希望政府能为人民着想,为农民的生活出路着想。对于强征、强拆等问题能给以重视,对那些强征、强拆的人给予严重的惩罚!
    
  
作者: Manjusaka    时间: 2011/6/15 22:53
一个朝代到了后期的必然现象,没办法的。
作者: 棒棒糖新娘秘书    时间: 2011/6/15 23:15
举头三尺有神明
作者: cgs    时间: 2011/6/15 23:29
历史书里已经学过了:每一个朝代在结束前都是上面极其腐败,下面极其民愤。结果就。。。。。
作者: 张果老    时间: 2011/6/15 23:30
我们现在很多专家建议妇女在遇到被暴力强奸时不要做无谓的反抗,这个建议楼主也可以参考一下。
作者: 打黑除恶反腐败    时间: 2011/6/16 07:39

作者: 和记    时间: 2011/6/16 12:06
楼主你确定是公安参与了强拆的话。那你照多几个有用的相片!!现在国家规定公捡法不能参与强拆!!一投诉就有他们受的了!!
作者: Manjusaka    时间: 2011/6/16 13:14
政治书上的东西只有脑袋进水的才会信了,应该相信历史,任何一个朝代到了后期都会出现种种类似这样的征兆。
作者: woshixingning    时间: 2011/6/17 21:37
兴宁比大城市还黑,都是官匪一家,真是山高皇帝远
作者: 贾秀才    时间: 2011/6/17 22:31
兴宁比大城市还黑,都是官匪一家,真是山高皇帝远
woshixingning 发表于 2011/6/17 21:37



    越黑越容易赚钱,谁用谁知道。
作者: 径南人    时间: 2011/6/17 23:23
黑到比黑社会还要黑的时候,那就黑社会才是王道了
作者: 非同一般    时间: 2011/6/18 01:29
“共产”共人民的生产财物嘛!我们的土地,没有共产党时是我们祖先的,祖先留给我们生活的土地。干嘛强征?农民是否再要翻身?????????????????
作者: 想和你吹吹风    时间: 2011/6/18 09:46
最近几年国家都出好几次文件强调不许强拆!可是地方还是有很多强拆出现,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作者: woshixingning    时间: 2011/6/18 14:41
回复 10楼 贾秀才
作者: woshixingning    时间: 2011/6/18 14:45
看下深圳,东莞的村民。土地收了还有分红。读书村委缴到大学。兴宁只有贱卖土地毛都没有。
作者: wagg8899    时间: 2011/6/20 14:43
国家规定公捡法不能参与强拆
作者: 公道自在人间    时间: 2011/6/29 09:44
看看开发商是什么人,惹不惹得起。。。
作者: 望江啊哥    时间: 2011/7/28 09:27
路过!!顶下!!!!!!!!!!!
作者: 坏蛋    时间: 2011/8/12 08:44
鬼子进村了,当然是杀出一条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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