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查看: 124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年轻男子抢劫小吃店女老板 跪求:把钱给我吧!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1/2 10: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小吃店王老板回家途中突然被一年轻人持刀劫持,对方开口问她要钱。老板奋力反抗,没料到,劫匪突然下跪,并恳求老板让他把钱抢走。

  这名劫匪叫曹华,今年20岁,2008年的时候,曹华曾在王老板店里打工。2009年7月份,曹华辞职做生意。不过,一年下来,不但平日的积蓄赔了个精光,还欠下了一笔高利贷。没办法,曹华想到了去抢劫前老板。

  去年6月29日晚上8点多钟,曹华带着刀守在了老板家楼下。半个小时之后,老板提着包出现了。曹华立即冲上去捂住了女老板的嘴,并用菜刀抵住对方脖子,随后将女老板拖到了旁边的小树林里。“不要喊,你喊我就要你命,把钱给我!”曹华压低声音。“你是曹华,你把刀放下来,你还年轻,别走错路!”女老板已经听出了曹华的声音。

  见女老板已经认出自己,曹华也放下了刀并“扑通”跪了下来。“求求你把钱给我吧!我一定要拿到钱,我借了高利贷!”曹华说。


  “我包里没钱,你要不跟我到店里去取吧!”曹华一听老板愿意给钱,马上站起来并跟着老板走。两人到了小区大门时,女老板看到保安室有个保安,便大喊抢劫。曹华意识到被“骗”,在打了老板几拳之后跑了。没一个小时,曹华就被警方抓获归案。2010年11月份,法庭上的曹华很不爽,“我都跪下来了,以为她同情我,没想到她出卖我,还报了警,白跪了!”

  近日,曹华犯抢劫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2000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兴宁A8 ( 粤ICP备08126561号-15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  

GMT+8, 2024/10/9 02:22

© 兴宁A8

手机绑定 兴宁A8支持手机、电脑、平板一站式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